事發
2011年12月9日14時許,海口桂林洋高校區某校發生1起劫持傷害人質案件,犯罪嫌疑人黃某(男,26歲)因感情糾紛,持刀將其前女友韓某右手腕動脈割傷,並將韓某及其一名女同事控制在學校一房間內。
被劫持的兩名女子是該校的職工,而犯罪嫌疑人黃某是其中一名女職工韓某的前男友,為了與前女友複合等因素,黃某做出了劫持人質的舉動。
處置
接警後,海口警方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特警、刑警、治安等多警種趕赴現場協同處置。省長助理、公安廳長賈東軍指示要迅速妥善處置,確保人質安全。省公安廳副廳長劉曉明,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宋順勇等領導趕赴現場指揮處置工作。
警方在犯罪嫌疑人親屬、朋友的配合下耐心、反覆、細緻地做黃某的思想工作。經過4個多小時的勸解,犯罪嫌疑人仍不肯放棄其犯罪行為。18時40分,由於受害人韓某受傷失血過多,為了搶救受傷人質、確保人質生命安全,市局特警隊員及時破門而入,此時,犯罪嫌疑人黃某情緒激動,再次將刀架在人質脖子上實施傷害,特警隊員果斷開槍將其擊傷,並將其制服,成功將兩名人質解救。
受傷的犯罪嫌疑人、受傷人質目前已被送往醫院救治。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