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
2012年1月23日2時29分,哈爾濱銀行尚志支行二樓監控室值班的經警發現有人在二樓辦公區走動,隨後該人來到監控室門口欲強行進入室內,在踹門和用獵槍擊打監控室玻璃時,槍彈將監控室玻璃擊穿,同在二樓值班的副行長鬍某聽見聲音後出門察看,犯罪嫌疑人用槍將胡逼到房間後逃離現場。
案發時值龍年春節正月初一,社會反響強烈,引起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省市領導和省公安廳領導相繼做出重要批示。
偵破
案發後,黑龍江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孫邦男帶領公安部特邀刑偵專家崔道植和省廳刑偵總隊等相關工作人員趕赴尚志市指導案件偵破工作。孫邦男副廳長帶領工作組細緻復勘了案發現場,詳細聽取了前期工作情況匯報,反覆觀看了現場視頻圖像。經過認真細緻的分析研究,確定此案系由盜竊案件漸進演化而成的持槍搶劫案件,重新劃定了重點排查偵查的工作範圍,明確了的偵查方向,提出了進一步深入開展偵查工作的具體要求。
哈爾濱市公安局指導尚志市公安局組織力量第一時間開展偵破工作,專案人員共走訪排查6000多戶近2萬人,審查民眾舉報線索30餘條,發放案件協查通報一萬餘份,懸賞10萬元發動民眾舉報線索。根據省廳的整體部署,特偵組將偵破尚志市春節前發生的盜竊案件作為重點工作開展,經梳理髮現尚志市1月13日發生的一起入室盜竊案件與本案有併案依據,於是將兩案串並偵查。根據對前起盜竊案件贓物的偵控,於2月13日15時將犯罪嫌疑人姜海洋抓獲。
審訊
經初審,犯罪嫌疑人姜海洋供述自2011年8月份以來,先後在牡丹江、哈爾濱等多地入室盜竊、撬盜車庫盜竊財物的犯罪事實。姜交代了1月23日搶劫銀行的作案過程。據姜交待,其於1月21日在尚志市一車庫內實施盜竊行為時,發現車庫記憶體有槍枝,將槍枝盜走後藏於車內。1月22日晚,姜酒後打車從一面坡來到尚志,先在尚志市平房居民區實施入室盜竊,盜得黃大衣、手電、帽子等物,而後來到哈爾濱銀行尚志支行通過撬窗入室擬再次實施盜竊,在現場未翻到值錢物品,隨後出去取槍返回銀行,萌生搶劫動機,其返回銀行後被經警發現,在奪路逃跑時擊打監控室玻璃致槍枝走火將玻璃擊穿,此時銀行內另外值班人員出來對其夾擊,其持槍威逼值班人員後逃走。
根據姜的供述,特偵組將被盜槍枝及獵槍彈等全部繳回,同時傳訊了車庫被盜案的當事人,正在深入追查槍枝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