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經過
2016年1月19日7時10分許,被告人胡家兵故意駕車衝撞上學途中的學生。
案件傷亡
4名學生死亡,18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的嚴重後果。
依法判決
2016年8月23日上午10點30分,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奉新“1·19胡家兵故意駕車撞人案”在奉新進行了一審宣判。
被告人胡家兵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判決被告人胡家兵對六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依法進行經濟賠償。
7月11日上午,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院核准並下達的死刑執行命令,對奉新“1.19”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胡家兵進行宣判,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