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中國 宗教觀念和 哲學術語。《周禮·春官·大宗伯》記載,古代祭祀之禮,有天神、人鬼、地祇之分。人鬼又稱為“人神”,即鬼神,指死去的祖先。如《周書·金滕》記周公旦語:“多才多藝,能事鬼神。”後凡人死,認為其 靈魂不死,則稱為鬼神。如《左傳·昭公七年》記載鄭子產語,以人死後,其“魂魄”猶能作怪為鬼。 墨子亦說:“有人死而為鬼者”(《墨子·明鬼下》)。《禮記·祭法》則說:“人死曰鬼。”凡此皆以鬼神為人格神,認為人死後,其靈魂能給人以禍福。戰國時代,一些哲學家以“ 精氣”解釋靈魂,鬼神又有了新的涵義。《管子·內業》說:精氣“流於天地之間,謂之鬼神”。以人體內的精氣離開形體,在天地間流動為鬼神。《周易·繫辭上》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鄭玄注說:“精氣謂之神,遊魂謂之鬼。”此種觀點,以鬼神為精氣變化的形態,其人格神的涵義,較為淡薄,但仍有某種神秘的性質。 《禮記·祭義》吸取了 精氣說,以人死,其體魄歸於地為鬼,其氣發揚於上為神,認為此氣仍有知覺,能享受人間的祭祀。《禮記·郊特牲》則說:“鬼神,陰陽也。”又以魂氣歸天為神,為陽;以體魄歸地為鬼,為陰,以陰陽二氣之性質及其變化解釋鬼神。但同樣認為祭祀鬼神可以獲福。《禮記》中的鬼神說,仍承認鬼神有意志,保留了人格神的涵義。
到漢代, 無神論者 王充批判地吸取了《禮記》中的鬼神說,提出“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論衡·論死》)。認為人死無知,鬼神只是陰陽二氣生化萬物的性能,否認有人格神的性質。鄭玄注《禮記·樂記》,以物死有所歸為鬼,物生有所信為神,亦取此義。晉韓康伯注《周易·繫辭》文,吸取了上述氣有歸伸說,以精氣聚而成物為神,聚極則散為鬼,並以“聚散之理”,解釋“鬼神之情狀”。宋 張載於《易說》中,又批判地吸取了韓康伯說,稱氣聚顯而成物為神,氣散隱而為變為鬼。其在《正蒙·太和》中又說:“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認為陰氣主屈為鬼,陽氣主伸為神,將鬼神視為氣運動變化的兩種形式,並說:“鬼神之實,不過二端而已。”“二端”,指陰陽二氣。張載此說,不僅否定了鬼神的人格神的性質,而且揚棄了其靈魂的涵義,鬼神成了表達氣往來屈伸的哲學術語。其後,朱熹亦說“鬼神只是氣,屈伸往來者氣也”( 《朱子語類》卷三)。此種鬼神說,為宋明清多數易學家和哲學家所採納。
詳細釋義
1、鬼與神的合稱。
《易·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禮記·仲尼燕居》:“鬼神得其饗,喪紀得其哀。”孔穎達疏:“鬼神得其饗者,謂天神人鬼各得其饗食也。” 唐韓愈《原鬼》:“無聲與形者,鬼神是也。” 清姚衡《寒秀草堂筆記》卷三:“夫古人作書垂後……亦鑒及後人之無賴,故徐引其機,以待有心者之自為覺悟,庶不蹈妄傳之戒,為鬼神所忌耳。”
2、泛指神靈、精氣。
《史記·五帝本紀》:“養材以任地,載時以象天,依鬼神以制義。”張守節正義:“鬼之靈者曰神也。鬼神曰山川之神也。”《史記·五帝本紀》:“曆日月而迎送之,明鬼神而敬事之。” 張守節 正義:“天神曰神,人神曰鬼。又雲聖人之精氣謂之神,賢人之精氣謂之鬼。”
3、偏指鬼;死去的祖先。
《左傳·昭公七年》:“今君若步玉趾,辱見寡君……致君之嘉惠,是寡君既受貺矣,何蜀之敢望?其先君鬼神實嘉賴之,豈唯寡君?”《孝經·感應》:“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唐玄宗註:“事宗廟能盡敬,則祖考來格。”
4、指形體與精靈。
《禮記·禮運》:“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 孔穎達 疏:“鬼謂形體,神謂精靈。《祭義》云:‘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必形體精靈相會,然後物生。”
5、古代指天地間一種精氣的聚散變化。
《易·繫辭上》:“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韓康伯註:“盡聚散之理,則能知變化之道。” 孔穎達 疏:“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為,但極聚散之理,則知鬼神之情狀也。”後世哲學家多以陰陽之變、氣的往來屈伸解釋“鬼神”。 漢王充《論衡·論死》:“鬼神,陰陽之名也。陰氣逆物而歸,故謂之鬼;陽氣導物而生,故謂之神。”《禮記·中庸》:“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程頤章句:“鬼神,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跡也。張子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愚謂以二氣言,則鬼者陰之靈也,神者陽之靈也。以一氣言,則至而神者為神,反而歸者為鬼,其實一物而已。”《朱子語類》卷三:“鬼神只是氣,屈伸往來者氣也。”
6、中醫致病因素之一。
中醫情志病病因之一,即鬼神邪氣。明確提出“鬼神”邪氣者是清·莫枚士《研經言》,說道:“百病之因有八……三鬼神,……鬼神之屬,有衝擊,有喪屍,有精魅,有禍祟。”
吊死問喪、入廟登冢,此等活動多與死人有關,而人死後之靈魂曰鬼。“鬼神”為何能致病?主要是人體“正氣不足,神虛則受鬼”的緣故。如《素問·刺法論》:“正氣不足,邪不可乾”、《素問·評熱病論》:“邪之所湊,其氣必虛”、《素問·刺法論》:“人虛即神遊失守位,使鬼神外乾,是致夭亡”等,即徐大椿所說“神氣虛則受鬼”。若人體正氣不足、心神虛弱,或精神不全、心志多恐,或情志不當、所願不遂,此時出門吊死問喪、入廟登冢最易遇“鬼”,或“鬼”附邪氣而入則正不勝邪,致禍祟邪氣或鬼神亡靈附體。禍祟邪氣擾心則心神失守,神不歸位,人體就會精神不定、魂魄游離、志意不存,或神昏魂盪、心中煩悶,或神志恍惚、迷濛、痛癢不知,或痴癲發狂等似“鬼神”纏身,或以死人的口氣說話,莫可名狀,甚至神散精竭而亡。
又,《素問·五藏別論》:“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丹波元簡《素問識》:“《史記·扁鵲》云:‘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