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縣地震局

1、根據國家及省、市防震減災工作方針和戰略規劃,結合縣域震情,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承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安排的各項地震應急任務。 5、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在縣社會廣泛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民的防震減災意識。

主要職責
龍陵縣地震局是龍陵縣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雲南省防震減災條例》賦予的行政職能,是縣人民政府直屬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局級機構。
1、根據國家及省、市防震減災工作方針和戰略規劃,結合縣域震情,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防震減災規劃,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2、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承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安排的各項地震應急任務。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監測預報、地震災害預測、地震應急、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和建築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工作,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行政。
4、組織開展全縣地震監測預報及科學研究工作,提出地震預測意見和對策建設;負責全縣震情速報和災情速報;參與省、市地震局對轄區內地震災害的震災損失評估工作;參與政府制定災區重要規劃。
5、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在縣社會廣泛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民的防震減災意識。
6、完成縣委、政府安排的各項中心工作,承擔縣委、政府及省、市地震局交辦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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