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黨在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負責制定團的工作規劃。
2、落實“黨建帶團建”工作要求,負責全縣團的基層組織建設,不斷擴大團建覆蓋面,努力提高基層團組織吸引、凝聚青年的能力。
3、負責團結和帶領全縣團員、青年發揚“黨有號召、團有行動”的光榮傳統,積極投身經濟社會建設,為促進縣域經濟跨越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4、加強對團員青年的教育和引導,組織團員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
5、負責培養和扶持農村團員、青年創業就業實用技術等的培訓。
6、代表和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訴求,抓住廣大普通青年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困難和問題,開展符合青年實際和當地特點的青年工作。
7、認真履行幹部協管職責,協助下一級黨組織配齊配強基層團幹部。做好團幹部培養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團幹部的綜合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
8、制定團員發展規劃,指導基層團組織做好團員發展、團籍管理、團費收繳等基礎團務。做好“推優入黨”工作。加強對流動團員尤其是外出務工團員的聯繫與服務工作。
9、評選表彰優秀團員、團幹部和先進基層團組織。對違反紀律的團員、團幹部進行批評教育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