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游縣建設局

(五)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 (七)負責建設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負責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工作職責

龍游縣建設局是縣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縣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市政公用事業、城市園林綠化和市容市貌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城市園林綠化、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本縣實際,組織起草有關建設行政(行業)管理的具體政策、規定和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研究制訂建設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監督執行國家有關建設標準,組織制定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四)指導監督全縣建設活動。組織協調建築施工企業參與建設市場競爭與合作;負責全縣各類建設工程(包括房屋土木建築工程、市政工程以及各類專業工程)的工程交易和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土建、安裝、裝飾等的質量監督和檢測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程安全施工和安全生產;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重大工程質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負責建築機械使用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全縣城鄉房屋建築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民用建築節能管理。
(五)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城市供水、燃氣、公共客運交通(含城市出租汽車行業)、市政設施(含污水處理設施)、市容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市政工程、園林、綠化企事業單位的資質審核、報批工作;綜合管理城市供水、節水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六)負責住宅和房地產業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審核、審批、報批工作;管理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地產估價、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和市場管理;負責公房、私房管理,落實私房政策,房地產交易(包括轉讓、抵押、租賃)和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住房制度改革。負責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對縣城房屋拆遷單位資格審查和拆遷許可證審批。
(七)負責建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建設法律法規宣傳、依法治理和城建執法監察、行政訴訟工作。
(八)會同財稅部門編制城市建設投資計畫,擬定建設資金投資方案,制訂城市維護費、基礎設施配套費收支計畫,經縣政府批准後,統一管理使用和監督。
(九)根據國家的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制定建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建設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指導建設科技引進和技術創新工作。
(十)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十一)制定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建設系統職工教育培訓,組織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聘和繼續教育。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和勞動工資工作;指導建設系統各行業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建設系統執業資格制度和崗位技能鑑定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建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系統組織、宣傳、紀檢、監察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建設系統工會、婦聯和共青團工作,管理建設行業各種協會團體;負責建設系統計畫生育及流動人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協調規劃、電力、電信、郵政、工商、交通、環保、水利、文物和公安等部門涉及城市建設和管理方面的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單位地址

龍游縣榮昌廣場西側行政服務中心大樓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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