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簡介
根據《中共朝陽市委、朝陽市人民政府關於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朝委發[2009]12號)和中共朝陽市委辦公室、朝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朝陽市龍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朝委辦發[2010]11號)有關規定,設立朝陽市龍城區司法局(以下簡稱龍城區司法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能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職責。
(二)加強的職能
加強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二)制定全區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街、各行業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督管理全區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全區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區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
(七)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八)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九)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龍城區司法局內設6個股(室)。(一)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規劃並督促落實,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和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信息、保密、信訪、安全、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起草、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通訊信息、網路建設;研究制定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物資裝備、基本建設計畫,監督司法行政系統業務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監督檢查全區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建設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二)政治處
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幹部管理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警銜評授工作;指導管理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局機關人員的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三)法制宣傳教育股
擬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區各鄉(鎮)街、各行業法制宣傳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工作。指導管理全區法制教育培訓工作;擬定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幹警崗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基層工作管理股
指導監督全區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和撤併、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年檢註冊等工作的審核;組織司法助理員、法律服務工作者和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
監督管理全區律師工作。負責對律師事務所的設立、撤併、審核上報;負責對律師、律師事務所違法執業行為的查處上報;對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年檢註冊進行審核上報。監督管理區公證機構的公證業務活動;受理行政複議;組織公證員的註冊登記工作;負責對公證機構、公證員的違法違紀、執業行為進行查處。
(五)社區矯正管理股
監督管理社區矯正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工作;擬定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社區矯正業務培訓工作;指導監督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和過渡性安置工作。
(六)法律援助指導股
指導、監督檢查全區法律援助工作的開展;受理、審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的申請;負責法律援助資金管理和使用;報送全區法律援助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