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 宣傳貫徹國家、省有關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性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的法規和政策,並實施監督檢查。
(二) 研究制定和實施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組織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調查評價,編制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
(三) 監督檢查齊齊哈爾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地質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四) 擬定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
(五) 統一管理齊齊哈爾土地和城鄉地政、地籍測繪工作;組織土地劃界、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登記、地籍調查和地籍測量機構的監管;指導和組織實施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 負責齊齊哈爾農用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占用的審查、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用地初步設計審查;監督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的實施;制訂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負責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 主管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出資入股、交易、政府收購和授權經營等工作;管理和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國有土地年租金標準的測評,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
(八) 負責齊齊哈爾礦產資源的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與使用。
(九) 負責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依法實施小型礦產採礦許可證制度。
(十) 依法管理地質環境及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
(十一) 負責齊齊哈爾市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
(十二) 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三) 指導土地學會、地質學會、礦業協會、寶玉石協會、礦泉水協會工作。
(十四) 承辦齊齊哈爾市政府和國土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姓名:吳良國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1961年11月出生於黑龍江省望奎縣,滿族,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歷任綏化地區紀檢委副科級檢查員、研究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綏化市土地管理局機關黨委副書記,黨組成員、機關黨委副書記,綏化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機關黨委副書記,伊春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審計科、調控和監測科
姓名:曲 立
職務: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1958年5月出生於黑龍江省訥河市,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管理科副科長,地產管理科科長兼市地產管理所所長、土地評估事務所所長,地籍科科長,黨組成員、副局長,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工作分工:負責局日常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聯繫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國土資源政務中心、昂昂溪分局。
姓名:王聯文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1958年11月出生於黑龍江省海倫縣,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委農研室副科級研究員、正科級研究員、組織部正科級組織員,市委辦公廳正科級秘書、副處長,拜泉縣常委、黨辦主任,昂昂溪區區委常委、黨辦主任。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礦產資源勘查儲量、地質環境、石油資源管理工作。分管礦產資源勘查儲量科、地質環境科、石油資源管理科。聯繫富拉爾基分局。
姓名:遲守德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1961年9月出生於黑龍江省甘南縣,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土地資產管理科副科長,土地市場科副科長、主任科員、科長,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規劃、耕地保護、土地整理、國土資源勘測規劃工作。分管規劃科、耕地保護科。聯繫土地整理中心、國土資源勘測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建華分局。
姓名:王鳳全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1964年10月生於黑龍江省富裕縣,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無線電五廠副廠長,齊齊哈爾機械電子冶金局工業局團委副書記、團委書記,齊齊哈爾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礦產開發管理、執法監察工作。分管礦產開發管理科。聯繫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鐵鋒分局。
姓名:宋貴春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1968年4月出生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漢族,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歷任齊齊哈爾軍分區司令部正連職參謀、副營職參謀,軍務動員科副科長、科長、副團職參謀,龍沙區人民武裝部部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土地利用、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土地統征工作,協助局長抓財務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科。聯繫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土地統征工作站、龍沙分局。
姓名:李向榮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1957年9月出生於黑龍江省泰來縣,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法規監察科副科長,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科長,副調研員。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地籍管理、政策法規工作。分管地籍管理科、法規監察科。聯繫碾子山分局。
姓名:梁樹坤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1959年10月出生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瀋陽軍區榆樹屯油料倉庫政治處副營職幹事,器材修理所政治教導員,油料倉庫政治處主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機關總支副書記,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機關黨委副書記,人事教育科科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聯繫梅里斯分局。
姓名:孫德發
職務:副調研員
1952年12月出生於山東省青島市,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農機管理局總站秘書科副科長、政工科副科長,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主任、管理科科長、劃撥用地科科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曲立同志工作。
姓名:富曉春
職務:副調研員
1955年3月生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滿族,中共黨員,大專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副科級紀檢員、人事教育科副科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人事教育科科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李向榮同志工作。
姓名:陳鳳山
職務:副調研員兼國土資源生態地質示範帶管理處主任
1957年5月出生於黑龍江省訥河市,達翰爾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訥河市政府辦公室秘書,訥河鎮政府副鎮長,訥河市豐源乳業公司總經理兼黨總支書記,訥河市團結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訥河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助理,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生態地質環境示範帶管理處主任。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兼國土資源生態地質示範帶管理處主任
工作分工:協助王鳳全同志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生態地質環境示範帶管理處全面工作。
姓名:路軍
職務:副調研員
1965年8月出生於黑龍江省富裕縣,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規劃科副科長,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科科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
工作分工:協助宋貴春同志工作。
姓名:呂永恩
職務:副調研員兼泰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1963年8月出生於黑龍江省泰來縣,漢族,中共黨員,大專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泰來縣好新鄉政府副鄉長,和平鎮黨委副書記,宏升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大興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大興鎮黨委書記、鎮人大主席,泰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兼泰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泰來縣國土資源局全面工作。
姓名:丁志強
職務:齊齊哈爾市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主任(副處級)
1955年7月出生於黑龍江省泰來縣,漢族,中共黨員,大專學歷,歷任泰來縣農研所副所長、所長,平洋鎮黨委副書記,泰來縣農業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泰來縣土地管理局副局長、局長,泰來縣國土資源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泰來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現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負責齊齊哈爾市土地礦業權儲備交易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劉天春
職務: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局長
1961年9月出生於山東汶上縣,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劃撥用地管理科副科長,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長、副調研員。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全面工作。
姓名:歐玉斌
職務: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副處級)
1960年2月出生於黑龍江省伊春市,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歷任齊齊哈爾市土地管理局建華區土地管理處副主任,昂昂溪區土地管理處主任,昂昂溪區國土資源分局局長,鐵鋒國土資源分局局長。現任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文電處理、信息報送、秘書事務、機要傳遞、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辦公自動化和草擬機關管理制度等機關日常政務;負責資產管理、聯絡接待、後勤保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機關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
(二)法規監察科
負責全市國土資源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管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聽證和應訴工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信訪工作,並配合法務部門處理國土資源涉法事宜;查處全市土地、礦產各類違法案件,對縣(市)、區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執行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並依法組織查處案件。
(三)規劃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地質環境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承擔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預審;參與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用地規模的審核工作;指導縣(區)完成縣(區)、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相關規劃的編制工作。
(四)調控和監測科
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問題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經濟巨觀運行及相關改革課題研究,為運用國土資源政策參與全市巨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承擔有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協調組織局內有關綜合研究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
組織擬訂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管理土地、礦產事業費及各項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和市屬國土資源部門規費的徵收與管理;組織編制全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預決算和政府採購申報核准工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內部財務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及離任審計工作。
(六)耕地保護科
負責組織對基本農田保護和占用耕地補償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並監督耕地保護、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工作;負責建設占用耕地表土剝離的監管工作;承擔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的補充和復墾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的監督管理;承辦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的審查、報批,並指導農用地用途管制;參與建設項目用地預審。
(七)地籍管理科
負責全市城鄉地籍、地政和土地劃界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調查、統計、確權、登記、發證和土地動態信息監測工作;制定全市地籍調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土地專項調查等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地籍成果檢查驗收及日常管理;承辦各類土地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全市土地劃界糾紛調處;配合民政部門調查處理因行政界線不清而引起的土地資源爭議事宜。
(八)土地利用管理科
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租賃、作價出資、交易等管理辦法;負責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管理集體建設用地和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負責組織房地產用地開竣工申報,參與建設項目竣工用地情況核驗;負責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和土地使用權價格備案工作;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測評和呈報工作;呈報土地評估機構、土地評估人員等土地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資質手續;負責國有土地收回、收購、儲備、置換的管理工作。
(九)礦產開發管理科
承擔礦業權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全市建築用砂石礦產資源(含河道采砂)採礦權拍賣、掛牌工作;負責全市小型礦產及砂、石、土礦產採礦權的登記發證工作;依法徵收採礦權使用費和調處採礦權屬爭議;負責礦業權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礦產資源勘查儲量科
負責礦產資源(不含石油、天然氣、煤層氣)勘查、開採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產儲量動態監督;組織實施全市地質礦產儲量調查、評估、登記、統計工作;負責地勘市場和採礦許可證年檢工作;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管理;參與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壓礦情況論證,對壓復礦產儲量進行登記;負責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的管理。
(十一)地質環境科
負責全市地質環境和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和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登記;負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複方案的審批,並監督執行;負責礦泉水、地熱年檢和開發保護;依法管理水文、工程、環境、農業和城市地質;負責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治理、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申報和有價值的地質遺蹟保護的申報立項及管理;負責全市地質環境監測的情況通報。
(十二)石油資源管理科
負責全市石油、天然氣(伴生氣、煤層氣)開發開採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審查監督採礦人的油氣資源開發規劃和保護油氣資源不受非法開採、壓復;負責油氣田《採礦許可證》年檢、審核延續工作;負責協調轄區內採礦人權屬爭議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派出分局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承擔縣(市)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及科級幹部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目標管理、評比表彰;負責全市土地、礦產工程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聘工作;承擔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全市國土資源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教育培訓;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科技管理工作,並組織協調對外合作、學術交流;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局機關、所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黨群工作。
派出機構
一、七個國土資源分局工作職能
1、負責宣傳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轄區內城鄉地政和土地的統一管理以及區、鄉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資源專項規劃的編制和修訂工作;
3、負責轄區內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組織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
4、負責轄區內建設用地和居民住宅用地管理和監督;
5、負責轄區內土地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以及土地權屬登記和土地證書確認工作;
6、負責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和地質環境的監督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7、承辦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富拉爾基民營科技企業示範區國土資源分局工作職能
1、負責宣傳國家和省、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轄區內城鄉地政和土地的統一管理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資源專項規劃的編制和修訂工作;
3、負責轄區內土地用途管制、徵收、徵用和建設用地管理監督;
4、負責轄區內土地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以及土地權屬登記和土地證書確認工作;
5、負責礦產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和地質環境的監督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6、承辦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各分局辦公地址及聯繫方式
1、龍沙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龍沙區源地街14號(報社綜合樓)
郵編:161005
2、鐵鋒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鐵鋒區和平西街152號
郵編:161004
3、建華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建華區東市場小區41號
郵編:161006
4、富拉爾基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富拉爾基區民眾路新富強小區5棟12號
郵編:161041
5、昂昂溪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昂昂溪區同德路1號
6、梅里斯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梅里斯區信合1號樓
郵編:161021
7、碾子山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碾子山區中興街117號
郵編:161046
8、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龍沙區卜奎南大街461號
郵編:161005
9、富拉爾基民營科技企業示範區國土資源分局
地址:富拉爾基區工農街開發區辦公樓521室
郵編:161042
辦公地址
聯繫地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中華西路14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