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千年古石城遺址

黔江千年古石城遺址

黔江區石城古縣遺址處在阿蓬江與段溪河交匯處的一級台地,從隋開皇5年(585)建治至今,已有1400多年的歷史。

歷史

西晉、五湖十六國時期,巴氐人李雄於晉永興元年(304年)在成都稱王,既而稱帝,國號大成。鹹康四年(338年)雄從弟李壽篡奪侄子李期皇位自立,改國號為漢,改元漢興,史稱“成漢”。成漢據有梁、益、寧三州廣大土地。涪陵郡(今渝東南)時為成漢梁州轄地。成漢前期,其建制大至仍如西晉,黔江仍設丹興縣。李壽篡位之後,以“郊甸未實,都邑空虛”為由,引南方僚人入蜀境,牂牁一帶僚人乘機大量擁入。故西晉永嘉(307年~312年)以後,涪陵郡一帶“沒於蠻僚,圖記不傳”,郡縣多荒廢,歷時長達250餘年。

南北朝時,北周疆域已擴張到烏江中上游地區。周武帝保定四年(564年),涪陵“蠻帥”田思鶴“以地內附”,歸順北周政權,故於原枳縣(今涪陵市)地置涪陵鎮以安置之,屬巴郡。原涪陵縣地置奉州,治今彭水漢葭鎮,轄今酉、秀、黔、彭四縣全境。建德三年(574年),廢奉州而置黔州,州治今彭水縣郁山鎮。北周保定四年(564年)在黔江地置庸州,治黔江縣縣壩鄉。隋開皇五年(585年)置石城縣,屬庸州,亦治黔江縣壩鄉。開皇末(600年)置務川縣,屬庸州,故庸州轄石城,務川(治今貴州沿河縣和平鎮東岸)2縣。

州縣兼置

清嘉慶《四川通志》在記述黔江縣建制沿革時說:“隋開皇五年(585年)置石城縣兼置庸州。大業初,州廢,縣屬巴東郡。”以致後來黔江的多種志書,包括1994年出版的《黔江縣誌》,都沿用了這一說法。

“‘州縣兼置’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應該是先置庸州,廢州後再置石城縣。”黃宗福說,他的結論是查閱眾多有關史書、史料後得出來的。

“對‘州縣兼置’之說,最早提出質疑的是清光緒黔江知縣張九章。”黃宗福說,張九章在主編光緒版《黔江縣誌》時問道:“夫必有廢而後有置,既置縣矣,又何兼置州?”

為了弄清“置石城縣兼置庸州”這個問題,張九章曾作過詳細考證和研究。他在光緒版《黔江縣誌》上說:“(西晉)永嘉(307年~313年)後,涪陵地漢於蠻,歷宋、齊、梁、魏、周,皆無考。”

《四川通志》載:後周保定四年(564年)涪陵蠻帥田思鶴歸化,以其地為奉州,尋改黔州。

《隋書·地理志》註:“清江郡,後周置亭州(今湖北恩施)。黔江西近後周黔州,東北界後周亭州,似於其間特建庸州,故向有置庸州之說。是在北周保定時也。未幾,入隋,廢為石城縣,以屬巴東郡。”

張九章認為:“開皇中置庸州者,蓋約略之詞。後周時,(庸州)實與施之亭州,彭之黔州並建。”隋興,廢州,改石城縣,以屬巴東郡。如此,則當日之規建瞭然矣。”

為此,張九章在《黔江建制沿革表》中作了這樣的排列:魏周時期,置庸州(後周保定四年,置庸州);隋朝時期改為石城縣(大業初廢庸州置縣,屬巴東郡)。

“這些史料告訴我們,庸州為北周保定四年(564年)所置,而石城縣為隋文帝開皇五年(585年)所置,故庸州建州時間比置石城縣早21年。因而,庸州與石城縣並非同時兼置,而是先置庸州,後廢州置縣。”黃宗福說。

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黔州為黔安郡,廢庸州,又省石城縣併入彭水縣,屬黔安郡。庸州、石城縣歷經北周、隋兩朝,前後共43年,距今1447年。庸州、石城縣治所並存於縣壩22年。

混淆歷史

“‘州縣兼置’之說不合隋朝歷史。”黃宗福認為,史載,隋初“當前郡縣,倍多於古,或地無百里,數縣並置,或戶不滿千,兩郡分領……官多民少,十羊九牧(《隋書》)”。隋文帝認為這個現象是東晉以來濫設郡、縣導致的,於是於開皇三年下令悉罷全國諸郡,以州直接統縣,形成州、縣二級制。“在這種大政方針實施的背景下,在黔江一縣之地,同時‘置石城縣又兼置庸州’是不可能的。所以‘州縣兼置’之說,不符合隋朝歷史,是站不住腳的。”

黃宗福認為,唐李吉甫《元和郡縣誌》和明《一統志》所載:‘隋開皇五年(585)置石城縣,屬庸州’。‘大業初,州廢,以縣屬巴東郡’,是符合歷史的客觀真實。

他說,清鹹豐《黔江縣誌》、1994年出版的《黔江縣誌》及有關黔江的志書,皆根據《四川通志》的“隋開皇五年(585年)置石城縣,兼置庸州”,來記載黔江的沿革,“混淆了歷史,誤導了讀者,應該給予糾正。”

庸州和石城縣

黃宗福在考證中發現,有的著作中對庸州州址和石城縣址其說不一。有的學者在文章中說,“庸州州址在今舟白街道窯坪村老鷹關”。“這有必要澄清是非,正本清源。”

清鹹豐《黔江縣誌》載:石城故縣,在縣東北三十里,有紹慶(南宋)時碑記,字畫漫漶,今名縣壩,即石城舊址也。清光緒《黔江縣誌》載:廢庸州,即縣東三十里縣壩石城故址。

“這清楚地說明,縣壩在黔江歷史上,曾為庸州和石城縣兩級行政治所所在地,也是黔江區唯一的故縣和州(郡)遺址。它經歷北周、隋、唐三朝,時間長達43年,距今約1500年。”黃宗福說,需要說明的是,唐武德元年(618年)所復置石城縣,縣治所不再設定在縣壩場,而是移至故無慈城,即今縣壩東老鷹關,改屬黔州。貞觀四年(630年)將石城縣治所由故無慈城遷至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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