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地處鶴崗市東南部,轄區面積25萬平方米,人口約為15萬人,轄區內有萬人以上大中型企業2個,是鶴崗市煤炭主產區,是煤礦大型機械製造和煤炭深加工集中地帶。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80年,法院審判綜合辦公樓2014年10月竣工,現坐落於鶴崗市南山區永昌路與南山路交口處北側。全院共有人員37人,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7.3%。
機構設定
鶴崗市南山區法院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政治處、執行局、辦公室等總計10個部門,以及審管辦、司法警察大隊兩個內設機構。
法院建設
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隨著時代的發展而發展,經過幾代人的努力,全院各方面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是近年幹警素質不斷提高,辦公環境不斷完善,法院形象不斷提升。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作為全省優秀法院始終秉持“思想立院、政治建院、素質強院、文化興院”的理念,始終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主題,通過優質高效的審判活動,樹立法院的司法權威;通過關注民生的系列舉措,進一步踐行司法為民。法院的自身建設獲得長足的發展,社會評價得到極大的提升。
所獲榮譽
近幾年,南山區法院榮立集體二等功1次,榮獲“全省優秀法院”、“省級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成功選樹了“全國模範法官”、“全國優秀法官”潘英華,2010年被省高院授予首批“文化建設示範單位”,2013年被省高院確定為首批“司法公開示範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