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水利廳2012年政府工作年度報告

一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主動向社會公開省水利廳的年度工作目標。 (一)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開展政務公開經驗交流,進行政務公開理論與實踐的研究討論,提高政務公開水平。

一、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
一年來,按照《條例》、《黑龍江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省水利廳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發展。
(一)健全制度,加強基礎工作
1、完善機制,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水平。為了保證政務公開工作紮實有效開展,省水利廳制定了《黑龍江省水利廳推行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在《方案》中確定政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並對政務公開的範圍、內容和形式加以明確。在工作中,將提高辦事效率和解決民眾關心、社會關注、反映比較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實行政務公開工作的切入點。一是重大事項實行“三會”制(黨組會議、廳務會議、廳長專題辦公會議)。二是專業技術實行專家諮詢評估制。三是水利建設項目實行後評估制。通過建立健全以上決策機制,使省水利廳在重大水利事項的決策上,做到了規範化、程式化,既提高了決策的準確性,又保證了行政權力的正確行使。
2、密切聯繫,暢通政務公開的渠道。在實際工作中注意作好與民眾的溝通,著重加強重大事項的公開。一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主動向社會公開省水利廳的年度工作目標。二是通過“行風熱線”,搭建水利部門與民眾溝通的平台。三是通過網路公布重大水利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情況。設立專門網站對全省重大水利建設項目的招投標情況、工作流程、規章制度等情況予以公示,方便民眾查閱。四是開展了以“關注民生、服務發展”為主題的民眾滿意單位評議活動。五是通過召開聽證會增加透明度。六是在幹部競爭上崗、幹部任免、重大資金安排等方面,通過政務公開欄、公示版、會議通報、下發檔案等形式全面公開,杜絕暗箱操作。
3、健全制度,保障行政權力的規範運作。一是修訂和完善監督管理工作制度,紮實開展規範權力運行制度監督工作,進一步規範權力運行。二是推行“辦事六制”。即領導負責制、否定報備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績效考核制、失職追究制,以制度管人管事,確保行政機關辦事高效、運轉協調及行為規範。三是制定了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四是政務公開與保密管理並重,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保密工作。五是印發了《黑龍江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暫行規定(試行)》,規範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
4、運用載體,拓展政務公開的形式。通過入口網站、電子螢幕等多種有效形體向全社會公開相關內容,公開部門的機構設定、職責範圍、聯繫方式和信訪、投訴舉報方式;負責實施和監督執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行政許可的內容、依據、審批條件、申請材料目錄,辦理機構、程式、辦理期限,審批結果,以及行政許可過程中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利害關係人的事項等,更好、更全面、更及時地將水利行業信息向社會公布、向社會宣傳。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2年,省水利系統入口網站共發布政府信息近4000條,其中,水利廳入口網站發布政府信息2930條。政策法規欄目發布信息34條;水利要聞欄目發布信息145條,占總數的4.9%;最新發文發布信息212條,占總數的7.2%。此外,省水利廳還在網站上開設了旱情汛情通報、市縣動態、廳直動態、行業聚焦、水利普查等欄目,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2、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2年,省水利廳未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事項,沒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3、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2年,省水利廳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未發生收費及減免事項。
4、申請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
2012年,沒有針對省水利廳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省水利廳在政務公開方面雖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省政務公開辦的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新聞的時效性有待加強;二是少數公開的內容不具體,重點不突出;三是網上辦公還未開展。針對以上問題,省水利廳將認真研究,切實解決,以不斷把政務公開工作推向深入。
三、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省水利廳將認真貫徹《條例》和《黑龍江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緊緊圍繞水利中心工作,切實履行政務信息公開職責,促進水利工作開展。
(一)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要繼續貫徹好國家和省政務公開會議精神,把政務公開作為建設廉政、勤政、務實、效能政府的一項重大任務,納入機關改革和管理創新之中,加強組織領導,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精心組織,穩步推進。要突出抓好自身的公開,密切與人民民眾的聯繫。只要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公開。讓民眾了解水利,增強水利工作的透明度以及民眾的參與度。補充、完善公開載體,方便民眾辦事,便於民眾監督。
(二)依靠科技手段,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要進一步加大投入,添置先進設備,改善辦事條件,用現代化技術手段,提高政務公開的可靠性和實效性。充分利用入口網站等載體,把政務公開的任務要求、政策規定、措施辦法以及服務承諾、責任追究等在更大的範圍,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時、全面地向民眾和社會公開。
(三)加強制度建設,搞好調查研究。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業公開各項制度,促進政務公開制度化、規範化和經常化。加強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政務公開的內在要求和客觀規律。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了解情況,研究和解決問題。開展政務公開經驗交流,進行政務公開理論與實踐的研究討論,提高政務公開水平。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