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
1700年11月,收得了普魯士的弗里德里希三世終於獲得了渴望已久的“國王”頭銜,並於12月從柏林出發,帶著超過1800件的行李趕到了東普魯士的柯尼斯堡(Königsberg),以便給自己加冕。自任為王的弗里德里希三世改稱為弗里德里希一世,成為普魯士第一任國王。他在第二年1月設立了一枚屬於普魯士的勳章——黑鷹勳章。皇室子孫們只要年滿10歲即可自動獲得此章。與勇敢勳章不同的是,黑鷹勳章的四隻鷹徽上名正言順地配上了皇冠。
規制
根據1701年1月18日制訂、1847年修改的條例,擁有獲得黑鷹勳章資格的人僅限於少數騎士,同時這些人分成兩個階層:統治階層成員(細分為霍亨索倫王室和其它王室,包括外國王室)和騎士團成員。在1847年前,只有貴族才能獲得此勳章,但這之後,擴大到沒有貴族頭銜的騎士團成員,比如騎士團中的高級政府官員和軍官。 黑鷹勳章只有一個級別,但是在授予時國王可以決定是否同時授予一條細鏈,根據條例規定,黑鷹勳章的獲得者同時將被授予佩戴在頸下的大十字紅鷹勳章 。從1862年起,普魯士王室成員被授予黑鷹勳章時,同時會獲得普魯士的一級皇冠勳章。在正式場合下,獲得者會披掛一條藍色襯裡、金色鑲邊的紅色天鵝絨,星芒章通常佩戴在靠近左胸的位置。
頒發
從1701年第一次頒發到1918年為止,黑鷹勳章一共授予了407枚,其中57枚是在弗里德里希一世統治時(1701年-1713年)頒發的。在1918年,頒發了118枚:普魯士皇室獲得了14枚,1名霍亨索倫王室的貴族也在獲得者名單之中,另有49枚頒發給了當時的統治家族(其中有9個是正與德國交戰的國家),還有54枚授予給了(包括17名尚未就職的)非貴族出身的德意志人。還有一個關於黑鷹勳章的說法,來源於《普魯士國家手冊》:王室男性成員將在其十歲生日時被授予黑鷹星芒章(聯繫上下文後得出的結論);當他十八歲生日時將得到掛於頸下的黑鷹勳章。此勳章也會授予普魯士王后(後來的德意志帝國皇后),其它皇室的女性成員則只能獲得路易絲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