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況
“黑摩的”主要是指那些在城區非法上路、非法拉貨載客的三輪車、機車、電動車等。危害大但根治困難:一是從業者多為困難群體,取締後面臨生計問題;二是大多數乘客認為“黑摩的”便利,不配合取證;三是車主往往“打一槍換一個地方”,躲避執法。
影響危害
現在社會上越來越猖獗的黑摩的,讓老百姓心裡比存恐懼,比醉駕更恨,更怕,更沒有安全感。原因是他們無車牌,無駕照,無營業執照,從業人員素質低,漠視交通法規,車也是黑窩點改造的,他們活動範圍廣,在城市大街小巷,生活區內都有黑摩的亂停亂放,疾速穿梭。甚至肇事出人命後,可以直接棄車而逃(因為車也不值錢),給警方破案增加難度;即使破案,他們也可以沒錢為由,拒不賠償。對於他們這種以開黑摩的為目的賺錢,不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影響交通,破壞市容,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表示強烈譴責和聲討。他們雖然也經常被城管和交警追趕,處罰,沒收,拘留,判刑。但屢禁不止。
大部分非法三輪車技術標準不嚴格、安全係數低,尤其在超速、超員的情況下,交通事故頻發。由於目前還沒有對電動/燃油三輪車實行強制保險,發生事故後,駕駛人往往因賠償能力不足選擇逃逸,其無牌無證又造成偵破難度大、執法成本高。
此前石家莊“三車”已經達到4萬餘輛。肆意穿行、違法經營、搶客拉貨……交管部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3年,石家莊市區平均每天都會發生30多起與“三車”有關的交通事故,其中不乏致人受傷、死亡的惡性事故。“這些車仗著沒有牌照經常亂穿亂行,在馬路上橫衝直撞,給交通帶來很大隱患。”石家莊市民王先生說。
治理方案
長春市推出街道社區“一對一包保”,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以此解決取締運營後的殘疾人生計問題。曾經在長春站用殘疾人代步車非法營運多年的董興奎現在是長春南關區一家殘疾人康復中心的器械養護員。“非法營運會傷害別人,我們也不想乾,可為了生存沒辦法。雖然現在比開‘黑摩的’收入少了,但是工作穩定體面,感覺還不錯。”董興奎說,“街道和社區對我們進行排查,免費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推薦就業崗位,我的好多同行都就業了。”董興奎正琢磨著先學點手藝,以後自主創業,“市里有政策,對我們取締運營後,沒有收入來源的殘疾人,創業時能按照實際情況給予一次性物資或設備扶持。”
石家莊按照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和河北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依然非法營運的車輛給予3萬—5萬元不等的處罰,帶來了明顯的效果。截至3月底,石家莊已累計勸返“三車”23555輛,查扣4523輛。
《長春市機動三輪車管理辦法》於1月20日起實施。“這是國內關於機動三輪車非法營運管理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規章,這也將為建立長效機制奠定基礎。”王世忠說。《辦法》對三輪車治理主體做出了明確規定,也明確了機動三輪車從事營運活動“由市道路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在人流集散區域逐步最佳化公交系統。長春火車站周邊就出現了短途的擺渡公交,方便換乘的同時擠壓非法運營的空間。眼下,長春市面上已經沒有明目張胆、大張旗鼓運營的“黑摩的”了。
治理困難
“黑摩的”就像“牛皮癬”一樣頑固、難治。交警只能對上路行駛‘黑摩的’查驗證照,證件不全的暫扣車輛,對非法營運根本沒有打擊力度。很多沒有固定職業的人也願意靠‘黑摩的’掙錢,最多一天能掙1500元。
“三車”治理的最大困難在於這個群體十分龐大,整治常會遭到車主聚眾圍攻,車主聚眾上訪、鬧事屢屢發生。此外,許多“三車”安裝了鐵皮鋸條等非法防護裝置,執法人員若強行扣車很容易受傷。
很多人都是靠車養家餬口,禁運後就業難。
外界評價
“三車”治理在市民中引起了一些爭議。李女士說:“‘三車’有著機動車的速度,卻沒有按照機動車進行管理,隱患很大,確實應該規範。”但也有市民表示,“三車”治理導致許多家長接送孩子不便、對商販運送貨物影響太大,以前不少從事“三車”營運的人也因此失業。家住南三條的王師傅,十幾年來一直用三輪車幫人拉貨,“我靠著一輛三輪車養活了一個家,如今我們這些靠三輪車謀生的車夫們該怎么辦?”在這裡經營一家門市的孫女士說,“以前送貨用自家的電動三輪車成本可以不計,現在只能租小麵包車了,成本高了不少。”市民馬先生認為:“‘三車’的確需要規範整頓,但應該努力出台政策讓‘三車’遵守交規,文明參與交通而不是簡單地‘一刀切’,一禁了之。”
相關事件
北京今日起嚴打“黑摩的”
據交管部門統計,今年1至7月,全市共發生涉及兩輪機車、電動(燃油)三輪車的死亡事故76起、亡78人,較去年同期分別增加40起、41人。其中,部分事故因駕駛員無號牌、醉酒、無證駕駛、不戴安全頭盔造成,部分事故涉及黑摩的載客駕駛。摩托、三輪車已成為危及市民民眾出行安全,引發交通事故的“馬路殺手”。
據了解,目前本市路面上行駛的燃油兩輪機車、電動(燃油)三輪車普遍存在未註冊登記、懸掛號牌,車輛駕駛人員未取得駕駛資格,以及違反禁限行規定、追逐競駛等違法行為。特別是部分人員使用電動(燃油)三輪車從事非法運營,在旅遊景點、交通樞紐、農貿批發市場等繁華區域周邊聚集攬客,擾亂了治安、交通秩序。今年以來,僅交管部門就接到“122”報警投訴6000餘起,意見信函400餘件,紛紛呼籲加強依法整治。
在此次專項整治期間,交管、治安、城管等執法部門將對四大類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一是燃油兩輪機車和電動(燃油)三輪車無號牌、無證駕駛、準駕不符等交通違法行為;二是燃油兩輪機車和電動(燃油)三輪車追逐競駛、非法拼改裝、酒後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三是燃油兩輪機車和電動(燃油)三輪車在道路上駛入禁限區域、違法載人載物、闖燈越線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涉嫌非法運營、盜搶、騎搶等違法行為。
本次執法行動主要針對燃油兩輪機車和電動(燃油)三輪車,暫時不包括電動機車。據了解,電動機車主要分為電動腳踏車、輕便機車和機車。電動腳踏車屬於非機動車,而目前輕便機車的國家標準暫緩實施,執法標準還需要進一步明確,但電動兩輪機車的交通違法行為也會依法管理。
另據了解,非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車和殘疾人從事非法運營也在打擊範圍內。交管部門也在和殘聯溝通,希望可以研究殘疾人專用車型以保障殘疾人合法用車的利益。同時,針對快遞使用的三輪車,也在和郵政等相關部門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