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上級有關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行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的行業規劃和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活動,推進商品流通企業和餐飲服務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研究行銷方式的改革,指導各類新型業態的發展;負責有關商品交易會、展覽會等會展業的組織協調工作;
(3)組織實施肉、酒、糖、食鹽等關係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儲備;組織對生豬(肉牛)屠宰業、酒類流通等行業的監督管理;
(4)負責全縣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行業的科技進步和技術推廣,推進流通產業現代化;
(5)負責發布重要商品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做好開拓市場的有關工作;
(6)指導下屬企業改革,做好商業系統國有企業轉制工作;
(7)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