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8.08-1989.03雙峰縣大泉鄉財會輔導員;
2001.11-2004.02雙峰縣印塘鄉黨委書記;
2004.02-2006.01雙峰縣花門鎮黨委書記;
2006.01-2006.06雙峰縣永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6.06-2007.10雙峰縣永豐鎮黨委書記;
2007.10-2008.04雙峰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永豐鎮黨委書記;
2008.04-2012.10雙峰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12.10-2015.11中共雙峰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曾春谷接政法委書記)。
人物事件
(2015年5月13日)
雙峰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黃為擅自改變考察行程、縣委政法委違規發放津補貼問責案。2014年6月,雙峰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黃為帶隊外出考察時,擅自改變考察行程。同時,雙峰縣委政法委2014年違規發放津補貼。上述行為違反了作風建設的相關規定。2015年1月,市紀委給予黃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雙峰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其他責任人員相應黨紀政紀處分,增加的考察費用一律由個人承擔,違規發放的津補貼追繳上交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