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樂明

男,1968年5月出生,海南澄邁人。中共黨員。畢業於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海口分院。現任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副大隊長。

人物簡介

堅持原則,熱情服務,文明執勤,帶領部屬堅守崗位,使管轄路段交通秩序良好,從無人為的交通事故和堵車現象發生,為椰城的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擔任中隊長時,堅持對中隊進行廉政思想教育,引導隊員文明執勤,做文明表率,帶領的中隊沒有出現違紀的事件。

人物履歷

1999年,經競爭上崗考核,被組織任命為副大隊長。作為一名副職幹部,更加從嚴要求自己,積極主動配合大隊長的工作,帶領幹警圓滿完成各項交通警衛任務。自參加交警工作8年來,平均每年拒賄人民幣500多元。

1991年、1993年連續被海口市政府授予最佳民警、優秀民警稱號。

1995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人民警察稱號,並獲海南省十大傑出青年崗位能手稱號。

1996年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公安機關學濟南交警先進個人,並被團中央命名為全國青年崗位能手。

1998年被評為海南省優秀公務員。

1999年被中共海口市委、市政府授予首屆海口市優秀政法幹警稱號。榮立二等功1歡、三等功1次。帶領的崗組被評為全國優秀崗組,被海南省公安廳評為學濟南交警先進集體。個人事跡被載入《中國當代傑出青年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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