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來自上海市基金同業公會的信息顯示,原國海富蘭克林中國收益基金經理黃林受到了 “老鼠倉”的相關處罰。
證監會調查的結果顯示,黃林於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在任國海富蘭克林中國收益基金的基金經理期間,操作其控制的荊某賬戶,先於或同步於自己管理的中國收益基金買入並先於或同步於該基金賣出相同個股,涉及寧波華翔等8隻股票,虧損5.4萬元。黃林也因此被市場禁入、取消從業資格、處以30萬元罰款,同時10年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老鼠倉
之前已暴露出老鼠倉案,基金經理無疑都是賺錢的。有投資者慶幸基金經理搞老鼠倉反而虧損,偷雞不成蝕把米;也有投資者感嘆基金經理能力太差,質疑基金經理的職業道德:“這樣的基金經理,無論是在道德上還是水平上,都完全不夠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