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東華

黃東華(1977年11月—2000年8月3日),崇明縣城橋鎮橫河村人,人民消防戰士。2000年8月3日,在一起漁船火災撲救中英勇犧牲,年僅23歲。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黃東華,1977年11月出生,崇明縣城橋鎮橫河村人,1998年7月從上海科技幹部管理學院國際經貿專業畢業,同年12月入伍,成為一名光榮的人民消防戰士。

黃東華同志從小勤奮好學,尊重師長,樂於助人,是個好孩子、好學生、好青年。在短暫的軍旅生涯中,他愛警習武、刻苦訓練。服役第一年,因勤於鑽研、表現突出,被部隊評為“優秀士兵”。入伍第二年,他先後作了二萬多字的學習筆記,對大量化工火災案例進行了認真研究,很快成為全大隊出名的“小專家”。他先後參加了80多次大小火災滅火和上百次社會援助,曾五次受到部隊嘉獎,犧牲前一天,他還三次投入火災撲救戰鬥。

主要經歷

2000年8月3日下午1時20分,停泊在寧波奉化市桐照鎮洪峙修船廠檢修的奉漁10097號漁船發生火災。寧波市公安消防支隊奉化大隊官兵迅速趕赴現場,撲救中漁船連續發生四次爆炸,多名消防隊員、邊防戰士和民眾在爆炸中受傷,此時仍有18名員工及親屬被困在船上無法脫身,情況十分危急。就在此時,崇明籍消防戰士黃東華主動請纓。就在他冒著令人窒息的濃煙,下到狹小的底艙,實施救人時,不幸因漁船油蒸汽爆炸而壯烈犧牲,年僅23歲。黃東華同志用年輕的生命實踐了“赴湯蹈火為人民,恪盡職守得平安”的消防誓言,譜寫了一曲捨身為人民的悲壯讚歌。

黃東華烈士的英雄事跡,在浙江、上海引起了強烈的反響。短短几天裡,《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浙江日報》、《解放日報》、《青年報》、《新聞晚報》、《寧波日報》、《奉化日報》、《崇明報》等各大媒體紛紛報導了黃東華的英雄壯舉。

黃東華同志犧牲後,浙江省消防總隊追認他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公安部命名他為革命烈士;團中央、公安部追授黃東華同志“中國青年五四獎章”;“新時期優秀公安消防戰士”稱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追授他“人民衛士”榮譽稱號;共青團浙江省委追授他“五四青年獎章”;共青團上海市委追授他“上海市新長征突擊手標兵”。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現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同志專門作出批示:“要採取青年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黃東華同志事跡”。中宣部、公安部、團中央要求在全國形成學習黃東華英雄事跡的氛圍。中共崇明縣委、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寧波消防支隊、中共奉化市委分別作出了“關於開展向黃東華同志學習活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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