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杰[會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黃杰,男,漢族,1971年7月出生,江西南昌人,1994年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碩士研究生學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94年08月--1996年02月,章貢區湖邊鎮掛職鍛鍊;

1996年02月—1999年11月,章貢區中小企業局任秘書股股長、計財股股長;

1999年11月—2008年02月,贛州市人大常委會任財經委辦副主任、外僑工委辦主任(其間:2004年09—2007年06江西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財政學研究生畢業,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2008年02月—2008年04月,第十期離崗考察培訓班學員;

2008年04月—2009年08月,贛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任副調研員;

2009年08月—2011年06月,會昌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11年06月—2016年05月,中共會昌縣委常委。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7日,贛州市紀委對3起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違紀案件進行通報,會昌縣縣委常委黃杰因收受他人禮金被免職。

違紀處分

2013年3月底,會昌某衛生院院長來到黃杰辦公室,以需要黃杰關心為由拿出一個裝有1萬元現金的信封送給黃杰,黃杰沒有退還。此外,黃杰還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在下屬單位報銷個人費用2.8415萬元,收受下屬單位和個人禮金1.7萬元。

2016年5月23日,經市紀委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杰撤銷黨內職務、降級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上交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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