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輝[海南省原海洋與漁業廳養殖處長]

黃文輝,江西省豐城市人,曾任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養殖處長。

2015年4月14日,黃文輝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人物履歷

2008年09月至2010年10月任海南省漁業監察總隊副總隊長,

2010年11月至2013年06月任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捕撈處處長,

2013年07月至2014年01月任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養殖處處長。

人物事件

受賄被捕

2014年1月29日,黃文輝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開庭審理

2014年11月20日,海南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原養殖處處長黃文輝涉嫌受賄一案。

一審判決

2015年4月14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並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並向行賄人孫某、鄧某某等11人追繳黃文輝退還的賄賂款,上繳國庫。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文輝在擔任海南省漁業監察總隊副總隊長、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捕撈處、養殖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總計人民幣93.7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其有自首情節,且在立案前又退還大部分贓款,認罪態度較好,依法應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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