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回顧
次日一早,方某從女友的同事口中得知,小葉凌晨1時就下班了。他趕忙奔向女友家中,與其家人一起分頭尋找,無果。6日下午2時許,方某趕往新港路派出所報案。
民警調閱街頭監控發現,5日凌晨1時許,小葉回家途中,有一名年輕高個男子一直尾隨其身後,進入小葉所租住的居民樓。
6日中午12時
民警在那棟居民樓附近找到了小葉的提包,包內空無一物。2小時後,偵查民警在該樓樓頂的一空盒子裡找到了小葉的屍體。經屍檢,她已遇害30多個小時,體內殘留有精液。民警判定,這是一起兇殘的搶劫、強姦、殺人案,而當晚尾隨小葉的男子成為主要嫌疑人。
8日晨,警方獲悉,嫌疑男子姓甘,23歲,洪湖人,4日曾在黃岡城區某賓館居住過。10人抓捕小組火速趕赴洪湖。
當晚6時30分
抓捕小組秘密包圍甘某住處,一名民警化裝成電工敲開了甘某家的房門。趁甘某毫無防備,眾民警一擁而上,將其摁倒在地。“人是我殺的。”被擒後,甘某當場認罪。
經審,甘某交代,4日下午,他前往黃州討債,受到朋友熱情招待,當晚直到酩酊大醉才回賓館。因酒性大作,難以入眠,他深夜獨自來到街頭轉悠,發現獨行的小葉,遂起色心,一直尾隨。小葉剛進出租樓內,他立即跟了進去,上前勒住小葉脖子,提出非分要求。小葉極力反抗,咬破了他的手指。他惱羞成怒,借著酒性將小葉掐死,隨後將屍體抱到樓頂,實施姦污。
事後
甘某將小葉的屍體藏在樓頂一空紙盒內,搜走其提包里的手機、錢財,並把提包扔在出租樓附近草叢裡,連夜乘計程車逃回洪湖。
目前,甘某已被刑拘,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