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黃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2009〕60號),設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職能職責
(一)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辦理有關行政案件。(二)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組織制定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質量振興計畫》,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協調執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有關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工作。
(三)管理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地方監督與專業質量監督;負責對生產領域產品質量實施監控和強制檢驗;依法組織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產品免檢制度;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管理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生產許可證發放,並對其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管理質量仲裁檢驗工作;實施有關打假和專項整治工作。
(四)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並進行監督;依法查處標準化違法行為;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管理農業標準規範的制訂、修訂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負責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的監督管理。
(五)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貫徹國家計量制度,實施量值傳遞;依法查處計量違法行為;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服務機構;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六)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
(七)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宣傳、科技、教育、信息統計工作;負責縣質量技術監督機構編制、人事、財務、行政監察等工作。
(八)承辦省局、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黃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熊長友同志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政治處、計畫財務科、辦公室,主管黨建和紀檢監察工作。
黃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耿穎秀同志
分工:分管質量管理科、科技與認證監管科、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信訪、文明創建、老幹部、工會、共青團、婦聯。
協管:政治處。
聯繫:黃山區局、歙縣局。
黃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婁毅同志
分工:分管標準化科、產品質量監督科、食品生產監管科、稽查支隊、黃山市產品質量檢驗所、黃山市計量檢定測試所、黃山市質量技術協會。
聯繫:祁門縣局、休寧縣局。
黃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程建軍同志
分工:分管計量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法規科、黃山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中心、政務中心質監視窗。
聯繫:黃山風景區分局、黟縣局。
黃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成員、直屬分局局長鬍伯仲同志
分工:負責直屬分局工作。
黃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調研員 朱志廣同志
分工:協管機關黨委、信訪、文明創建、老幹部、工會、共青團、婦聯。
黃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總工程師唐清高同
分工:協管計畫財務科、黃山市質量技術協會。
內設機構
政治處承辦機關和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市轄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班子及相當級別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來信來訪、綜合調研、政務公開等工作。
法規科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承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行政執法案件的審理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組織查處全市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和組織開展有關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活動;承擔組織協調全市有關專項打假活動;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審批事項受理和審批的有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
質量管理科
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和政府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承辦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有關工作;承辦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的有關事宜,組織和參與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標準化科
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對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
計量科
管理全市計量標準;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承擔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的有關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負責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產品質量監督科
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仲裁檢驗工作;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有關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食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工作;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風險檢測及市場準入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承擔化妝品強制檢驗等工作。
科技與認證監管科
組織實施對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對認證活動、認證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提出技術機構及實驗室建設規劃、計畫並監督執行;開展有關科研、技術引進和新技術推廣、科技成果轉化等工作;承擔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工作;承擔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計畫財務科
負責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國有資產管理個;編制財務預決算。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派出)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所在部門及所屬系統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和監察對象執行黨的路線、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上級決定、命令的情況;協助所在部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抓好黨紀、政紀教育;受理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違紀案件;參與本局對黨員領導幹部、監察對象勤政廉政情況的考察、考核。
其他事項
(一)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
(三)市直與屯溪區食品藥品監管的事權劃分及徽州區、黃山風景區、市經濟開發區的食品藥品監管職權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