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6月參加革命鬥爭,曾任溪口區蘇維埃政府裁判部長,參加了閩贛邊區革命根據地的土地革命鬥爭和中央蘇區的反“圍剿”游擊戰爭。1934年5月,隨部轉戰外地參加反“圍剿”作戰,此後失去音訊。1957年7月,人民政府追認黃小春為革命烈士。
黃小春,福建省建寧縣溪口鄉桐源村車對頭自然村人。1912年4月出生於貧苦的農民家庭,1931年6月參加革命鬥爭,1934年5月隨部轉戰外地參加反“圍剿”作戰後失去音訊,1957年7月被人民政府追認為革命烈士。
1931年6月參加革命鬥爭,曾任溪口區蘇維埃政府裁判部長,參加了閩贛邊區革命根據地的土地革命鬥爭和中央蘇區的反“圍剿”游擊戰爭。1934年5月,隨部轉戰外地參加反“圍剿”作戰,此後失去音訊。1957年7月,人民政府追認黃小春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