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黃哲真(1905-1992),福建晉江安海人,福建莆田黃石金墩始祖宋進士江都令平海軍節度判官副都統榮祿大夫贈太尉謚清惠黃府公直系嫡裔廿三世孫。
個人經歷: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出生於安海金墩黃姓望族一個世代書香的家庭。他從小聰穎好學,胸懷大志。上海群治大學畢業後即從事政治工作。幾年後赴菲律賓就任中國國民黨總支部常務委員兼書記長,同時擔任《公理報》社長職務。菲律賓是晉江籍華僑主要僑居國。哲真廣泛聯繫華僑各界人士,積極開展工作,選為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他回國參加國大會議後即留在國內,先後擔任安溪、海澄、漳浦等縣縣長。民國22年(1933),哲真應甘肅、青海、寧夏監察使戴愧生(南安人)的邀請,就任監察署的秘書和《民國日報》社長。
不久,調回福建任省黨部委員兼省臨時參議會秘書長。嗣後又相繼調任為第八(福安)、第四(泉州)區行政督察專員。
抗戰末期,日本侵略軍從福州大湖敗退閩東,閩東沿海告急。閩東國民黨駐軍防禦不力,隨意棄地撤守,使部分地區受到日軍的騷擾蹂躪。當時,哲真正擔任第八區行署專員兼保全司令,坐鎮福安。他聞警後,隨即到所轄各地防區督察,嚴密布防,加緊防禦,並鼓勵士兵勇敢殺敵。由於哲真的嚴密部署,終使10餘萬的敵軍無隙可尋,改道竄向浙江,福安地區因而得保全寧。
抗戰勝利後,台灣光復,哲真受國民黨中央委派出任台灣省黨部常務委員兼黨部書記長。任內致力黨務工作,積極推行“三民主義”教育。民國37年(1948),國民黨實施“憲政”。哲真當選為第一屆立法委員,並多次當選為僑政委員會召集人,對國民黨僑務政策和施政時弊都能直言質詢。後來他將數十年間對時政的質詢和行政院答覆要旨編成《建言集》一書行世。
他的著作還有《地方自治綱要》、《中國復興與台灣》、《我們的台灣》、《地方自治概論》、《菲律賓概觀》、《民主法治與選舉》等書。 哲真熱心家鄉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