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負責審定、管理、監督定點醫療機構,開展經常性的檢查、評價,加強醫療費用控制,及時發現解決醫療服務中存在的問題。指導鄉鎮開展一年一度的合作醫療宣傳、發動、籌資工作。承辦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定期向縣管委會、衛生局報告。

一、單位簡介:

為適應我縣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需要,根據省、市、縣檔案精神,麻陽苗族自治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簡稱縣合管辦)依法成立。縣合管辦為副科級事業機構,歸口縣衛生局管理。

二、領導成員及分工:

舒相軍:主持全面工作。

符光利:分管黨建、行政、人事、綜治、信息、計生、後勤工作。

滕昭玉:副主任,分管住院門診審核工作。

田 耕:副主任,分管服務中心工作。

張麗艷: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工作。

張 霞:財務股長,負責財務工作。

陸 萍:稽查股長,負責稽查工作。

李盛萍:審核股長,負責審核工作。

李金球:服務中心股股長,負責服務中心工作。

三、政務公開:

縣合管辦負責承擔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業務管理、監督、指導和經辦服務。其機構工作職能如下:

1、主要管理職責

⑴認真執行國家、省制定的合作醫療政策和規定。承擔縣合作醫療實施辦法、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等的起草、修改和完善,並具體組織實施和落實。

⑵嚴格執行合作醫療基金財務管理辦法、基金會計核算辦法,配合、參與合作醫療基金的封閉運行和監督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定期分析、評價基金運行效益情況,及時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合理調整費用報銷標準,努力提高合作醫療的受益面和受益度。

2、經辦(服務)職責

⑴負責一年一度參合農民名冊的錄入、審校,及時填發合作醫療證。

⑵負責制定基金支付計畫,及時提出基金支付申請,辦理有關支付業務,對基金支出戶的資金安全全面承擔責任。

⑶受理定點醫療機構(鄉鎮經辦機構)、參合農民的費用報銷申請,承辦費用審核、結算、支付業務。

⑷負責縣、鄉、村三級公示制度的實施和落實,並對大額有可疑的費用報償費事項,深入定點醫療機構與申請人居住地,進行現場調查核實和取證,對惡意騙取合作醫療資金的事件進行查處。

⑸對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與收費進行檢查、評價、審查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行為和執行合作醫療管理制度情況,對違反合作醫療有關規定的醫療行為、收費行為進行處理。

⑹管理、維護全縣合作醫療信息網路,承辦合作醫療支出戶資金帳務,管理支付憑證等會計檔案與管理參合人員的參合檔案。收集、匯總、統計、分析合作醫療信息並及時上報。

⑺按省、市規定要求,承辦本縣合作醫療業務培訓。

3、各股室工作職責

1、主任室:主管合管辦日常工作;負責縣管委會、縣衛生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協調、督促各職能科室履行職責。

2、綜合辦公室:負責協調各職能科室完成合管辦日常工作任務;負責宣傳、文秘、外聯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合作醫療信息、資料及農民參合資料檔案管理;負責合作醫療政策諮詢和各類業務培訓的組織工作。

3、審核、稽查股:負責對大額和異常補償費用的現場審核稽查;負責鄉鎮合管站、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補償的核查、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督促指導合作醫療補償三級公示的落實,受理並負責處理民眾舉報的違規補償事件;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規範及費用控制進行監管。

4、財務管理股:負責協調縣財政部門辦理中央、省、市、縣合作醫療專項補助資金落實到位;負責合作醫療基金日常管理、調度和使用;負責鄉鎮合管站、定點醫療機構合作醫療補償費用的審核、撥付;負責由縣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具體審核和報銷的大額醫療補助;負責縣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人員、辦公經費的核算、支付;協助審核稽查部門做好鄉鎮合管站、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補償工作的核查監督和業務指導。

5、服務中心:負責外地住院補償,特慢病門診醫藥補償,特慢病審批和轉診;負責建立和完善全縣合作醫療計算機網路;負責指導鄉鎮計算機軟、硬體設施、網路的維護和管理;負責計算機網路的數據處理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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