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國家稅務局

麗水市國家稅務局掛牌成立於1994年,並於1997年9月與財政地稅機構進一步分設,全系統實行垂直管理體制。

主要職能

現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及國家指定各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麗水市國家稅務局現管轄青田、雲和、景寧、松陽、遂昌、慶元、龍泉、縉雲8個縣(市)局和蓮都區九個徵收單位的稅收征管。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徵收管理處、計畫徵收處(辦稅服務廳)、財務管理處、人事教育處、監察室、機關黨辦等11個處室,下設稽查局、直屬稅務分局二個直屬機構和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二個事業單位 。

截止2010年6月23日,全市國稅系統現管轄納稅戶57994戶,其中一般納稅人4929戶,小規模納稅人8754戶、個體工商戶44311戶,全市年納稅額100萬元(含)以上重點企業404戶。市本級下轄納稅人13445戶,其中一般納稅人1205戶,年納稅100萬元以上重點企業121戶。多年來,麗水國稅部門大力組織稅收收入,為麗水的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提供了強大的財力保障。支持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據統計,“十五”時期全市國稅系統共組織收入58.21億元,稅收收入年均增長15.54%。整個“十五”期間,全市財政總收入中,有42.77%來自國稅部門,五年全市國稅總收入中有86.5%用於地方經濟建設,為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財力保障。2009年,全市共組織各項國稅收入339848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09.74%,同比增長11.28%,增收34452萬元。其中:市本級共組織國稅收入120781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24.96%,同比增長22.04%,增收23810萬元。全市各級國稅機關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高度,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中央出台的實施結構性減稅一攬子計畫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有效發揮了稅收調控作用,為促進經濟的企穩回升提供了強有力的稅收支撐。一是落實增值稅轉型改革政策,為全市企業辦理可抵扣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12856萬元。二是落實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降低政策,為全市個體工商戶和小規模納稅人減輕稅負6980萬元。三是落實小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半徵收政策,減免車輛購置稅額4309萬元。四是落實礦產品抵扣率和利廢企業抵扣率調高政策,為企業減輕稅負7510萬元。五是加快出口退稅審核審批進度,全面落實歷次出口退稅率調整政策,辦理出口退稅75733萬元,同比增長25.49%,惠及全市出口企業203戶,占出口業務企業總數的44%。六是累計辦理技術創新、循環經濟、民生改善等各類減免稅40548萬元。各項稅收優惠減免政策,惠及全市納稅人達14.36億元。

麗水的經濟社會正處於加快發展的大好時期,國稅工作任重道遠。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實現發展是歷史賦予每一位麗水國稅人的神聖職責。麗水國稅人正豪情滿懷,信心百倍,繼續深化各項改革,全面加強稅收征管,積極推進規範執法和依法治稅,為推動麗水經濟平穩較快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內設機構

市局統一設定14個內設機構,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

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辦稅服務廳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人事教育處

(離退休幹部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掛靠人事教育處,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直屬機構

市局設2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設7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和舉報中心。

直屬稅務分局

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內設機構6個科,分別為1.局長室;2.綜合業務科;3.稅源管理一科;4.稅源管理二科;5.稅源管理三科;6.監察科。

綜合業務科負責組織、協調、處理涉稅事務和日常行政事務。

稅源管理一、二、三科具體落實總局制定的《稅收管理員制度》中的工作職責。

監察科協助市局紀檢組、監察室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廉政建設、執法監察、行業糾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等。

派出機構

蓮都區稅務分局

負責對轄區內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負責納稅人使用發票的日常管理、檢查、核查;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蓮都區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內設機構7個科,分別為1.局長室;2.綜合服務科;3.管理一科;4.管理二科;5.管理三科;6.稅源管理四科;7.監察科。

開發區稅務分局

負責對轄區內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負責納稅人使用發票的日常管理、檢查、核查;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開發區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內設機構4個科,分別為1.局長室;2.綜合業務科;3.稅源管理一科;4.稅源管理二科。

事業單位

市局統一設定2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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