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多柔比星,其化學名為:10-[(3-氨基-2、3、6-三去氧-a-L-來蘇已吡喃基)-氧]-7,8,9,10-四氫-6,8,11-三羥基-8-(羥乙醯基)-1-甲氧基-5,12-萘二酮的鹽酸鹽。
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 CHNOHCl
分子量: 579.99
性狀
本品為紅色澄明溶液。
適應症
適用於急性白血病(淋巴細胞性和粒細胞性)、惡性淋巴瘤、乳腺癌、肺癌(小細胞和非小細胞肺癌)、卵巢癌、骨及軟組織肉瘤、腎母細胞瘤、膀胱癌、甲狀腺癌、前列腺癌、頭頸部鱗癌、睪丸癌、胃癌、肝癌等。
規格
5ml :10mg
用法用量
緩慢靜脈或動脈注射。本品體外溶血性實驗結果表明本品具有溶血特性,給藥時注意緩慢注射或緩慢點滴並且嚴密監測血象。
1.成人常用量 單獨給藥每平方體表面積50 60mg,每3~4周1次或每日20 mg/m,連用3日,停用2~3周后重複。分次用藥的心肌毒性、骨髓抑制和胃腸道反應(包括口腔潰瘍)較每3周用藥一次為輕。聯合用藥為40 mg/m,每3周1次或25 mg/m,每周1次,連用2周,3周重複。總劑量按體重面積不宜超過400mg/m。
2.聯合化療
① ABVD(阿黴素、博來黴素、長春鹼和達卡巴嗪),主要用於霍奇金淋巴瘤;
② CAF(環磷醯胺、阿黴素和氟尿嘧啶),主要用於乳腺癌;
③ CAOP(環磷醯胺、阿黴素、長春新鹼和潑尼松),主要用於惡性淋巴瘤;
④ FAM(氟尿嘧啶,阿黴素和絲裂黴素),主要用於胃癌;
⑤ AC(阿黴素和阿糖胞苷),主要用於成人急性髓細胞性白血病;
⑥ AOP(阿黴素、長春新鹼和潑尼松),主要用於淋巴母細胞型急性白血病的誘導緩解;
⑦ ACP(阿黴素、環磷醯胺和順鉑),主要用於卵巢癌和肺癌以及頭頸部癌、膀胱癌等;
⑧ COAD(環磷醯胺、長春新鹼、阿黴素和達卡巴嗪),主要用於軟組織肉瘤和成骨肉瘤;
⑨ CAO(環磷醯胺、阿黴素、長春新鹼),主要用於小細胞型肺癌。
不良反應
1、 骨髓抑制:為阿黴素的主要副作用。白細胞減少約於用藥後10~14日下降至最低點,大多在三周內逐漸恢復至正常水平,貧血和血小板減少一般不嚴重。
2、 心臟毒性:可出現一過性心電圖改變,表現為室上性心動過速、室性期前收縮及ST-T改變,一般不影響治療,少數患者可再現延遲性進行性心肌病變,表現為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與累計劑量密切相關,大多出現在總量大於400mg/m的患者,這些情況偶爾可突然發生而常規心電圖無異常跡象,阿黴素引起的心臟病變多出現在停藥後1~6個月,心臟毒性可因聯合套用其他藥物加重。
3、消化道反應:表現為食慾減退、噁心、嘔吐,也可有口腔黏膜紅斑、潰瘍及食道炎、胃炎。
4、脫髮:發生率在90%以上,一般停藥1~2個月可恢復生長。
5、局部反應:如注射處藥物外溢可引起組織潰瘍和壞死。藥物濃度過高引起靜脈炎。
6、其他:少數患者有發熱、出血性紅斑、肝功能異常與蛋白尿、甲床部位出現色素沉著、指甲松離,在原先放射野可出現皮膚發紅或色素沉著。個別患者出現蕁麻疹、過敏反應、結膜炎、流淚。此外阿黴素還可增加放療和一些抗癌藥毒性。
7、白血病和惡性淋巴瘤患者套用本品時,特別是初次用阿黴素者,可因瘤細胞大量破壞引起高尿酸血症,而致關節疼痛或腎功能損害。
禁忌
1、 周圍血象中白細胞低於3500/μl或血小板低於5萬/μl患者禁用。
2、 明顯感染或發熱、惡液質、失水、電解質或酸鹼平衡失調者禁用。
3、 胃腸道梗阻、明顯黃疸或肝功能損害患者禁用;
4、 心肺功能失代償患者、水痘或帶狀皰疹患者禁用;
5、 曾用其他抗腫瘤藥物或放射治療已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禁用;
6、嚴重心臟病患者禁用;
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的腎排泄雖較少,但在用藥後1~2日內可出現紅色尿,一般都在2日後消失。腎功能不全者用本品後要警惕高尿酸血症的出現;痛風患者,如套用阿黴素,別嘌醇用量要相應增加。
2、少數患者用藥後可引起黃疸或其他肝功能損害,有肝功能不全者,用量應予酌減。
3、用藥期間需檢查
① 用藥前後要測定心臟功能、監測心電圖、超聲心動圖、血清酶學和其他心肌功能試驗;
② 隨訪檢查周圍血象(每周至少一次)和肝功能試驗;
③ 應經常查看有無口腔潰瘍、腹瀉以及黃疸等情況,應勸病人多飲水以減少高尿酸血症的可能,必要時檢查血清尿酸或腎功能。
4、過去曾用過足量柔紅黴素、表柔比星及本品者不能再用。
5、本品可用於漿膜腔內給藥和膀胱灌注,但不能用於鞘內注射。
6、外滲後可引起局部組織壞死,需確定靜脈通暢後才能給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能透過胎盤,有引致流產的可能,因此嚴禁在妊娠初期的3個月內套用阿黴素。妊娠期婦女用本品後,對胎兒的毒性反應有時可長達數年後才出現,哺乳期婦女禁用。
兒童用藥
2歲以下幼兒慎用。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慎用。
藥物相互作用
1、各種骨髓抑制劑特別是亞硝脲類、大劑量環磷醯胺或甲氨蝶呤、絲裂黴素或放射治療,如與阿黴素同用,後者一次量與總劑量均應酌減;
2、本品如與鏈佐星(Streptozotocin)同用,後者可延長阿黴素的半衰期,因此前者劑量應予酌減;
3、任何可能導致肝臟損害的藥物如與本品同用,可增加阿黴素的肝毒性;與阿糖胞苷同用可導致壞死性結腸炎;與肝素、頭孢菌素等混和套用易產生沉澱;
4、本品與柔紅黴素呈交叉耐藥性。與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氮芥、絲裂黴素、博來黴素、環磷醯胺以及亞硝脲類等則不呈交叉耐藥性,且與環磷醯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順鉑以及亞硝脲類藥物同用,有不同程度的協同作用。
5、用藥期間慎用活病毒疫苗接種。
藥物過量
已證實表明單次使用250mg和500mg劑量的多柔比星是致命的。這些劑量可導致24小時內急性心肌衰竭和嚴重的骨髓抑制,且用藥後10-15天效應最大。在此期間應加強支持療法,並採取輸血、無菌隔離護理等措施。延遲性心力衰竭可於過量用藥半年後出現,病人應密切觀察,一旦出現心力衰竭徵象時應予以常規治療。
藥理毒理
阿黴素具有較強的抗腫瘤作用,因其結構中既含有脂溶性的蒽環配基,又有水溶性的柔紅糖胺;並有酸性酚羥基和鹼性氨基。作為一種周期非特異性抗癌化療藥物,本品對各期細胞均有作用 ,但對S期的早期最為敏感,M期次之,而對G1、S和G2期有延緩作用。其作用機制在於可直接作用於DNA,插入DNA的雙螺旋鏈,使後者解開,改變DNA的模板性質,抑制DNA聚合酶從而既抑制DNA,也抑制RNA合成。此外,本品具形成超氧基自由基的功能,並有特殊破壞細胞膜結構和功能的作用。
本品有強烈的細胞毒性作用,在動物中有致癌作用,在人體也有潛在的致突變和致癌作用。本品對動物生殖功能有明顯影響,但在人類,其抑制作用較大白鼠實驗大為減輕。
藥代動力學
本品靜脈給藥後與血漿蛋白結合率很低,迅速分布於心、腎、肝、脾、肺組織中,但不能透過血腦屏障。主要在肝內代謝,經膽汁排泄,50%以原形排出、23%以具活性的阿黴素代謝物阿霉醇排出,在6小時內僅5%~10%從尿液中排泄。阿黴素的清除曲線是多相的,其三相半衰期(t)分別為0.5、3小時和40~50小時。
貯藏
遮光、密閉、冷處保存。
包裝
抗生素玻璃瓶包裝,每盒5瓶。
有效期
暫定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