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漁政監督管理站成立於1996年,隸屬鹹陽市水利局領導。主要承擔全市漁業監督管理和漁業行政執法工作。經市政府批准,具有漁業行政處罰主體資格。經省人事廳批准,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2006年,經農業部現場考核驗收,全國聯評,榮獲“第一批全國漁業文明執法視窗單位”光榮稱號,成為全省唯一獲此殊榮的漁業行政執法機構。
二、漁政監督管理站主要職責
根據鹹編辦發[2000]06號檔案精神,確定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監督檢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2、負責維護本市漁業生產秩序,調解漁事糾紛,依法查處漁業行政違法案件。
3、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依法查處國家規定禁止捕撈、販賣的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案件。
4、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依法查處漁業水域污染事故。
5、核發漁業有關許可證、使用證,依法徵收、管理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水面荒蕪費。
6、監督管理漁業資源的增殖、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7、負責全市水產苗種、魚藥、魚飼料等漁需物資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質量監督工作。
8、負責全市養殖環節及銷售市場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依法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單位地址:鹹陽市濱河西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