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國家、省、市鹽業法規規定的鹽行業管理任務,對全市食鹽批發企業執行分配調撥和銷售計畫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鹽業發展中長期規劃。
(二)負責本市鹽業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工作,研究、制定國家鹽業行業發展政策落實工作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鹽政管理和鹽業行政執法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的任務和目標。
(四)對縣(市)鹽業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涉鹽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工作。
(五)組織落實食鹽專營政策法規,對全市食鹽專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食鹽批發企業確保合格碘鹽供應。
(六)負責落實國家持續消除碘缺乏危害規劃中由鹽行業承擔的工作目標,對全市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食鹽零售許可證審核、發放工作,並進行監督管理。
(八)承辦省鹽務局、市糧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鹽政稽查大隊、辦公室、財務科、計畫科。
領導介紹:
市糧食局分管領導,副局長、黨委委員:郝允新;
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市鹽業公司經理:李國君。
附註:鶴崗市鹽業公司主要負責全市碘鹽、各類品種鹽和工業鹽的供應工作,落實食鹽專營,與市鹽務管理局一套機構、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