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區畜牧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畜牧、獸醫、獸藥、飼料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全區畜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畜禽養殖、種畜禽、獸醫、獸藥、飼料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等監督管理;負責飼草飼料資源的開發及草地建設、保護和監督管理。
(三)指導全區畜牧業生產,引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區域布局和優質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指導畜牧業規模化養殖、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促進畜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加強地方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開發,推廣畜禽新品種;培育、保護和發展畜產品品牌;參與扶持全區畜牧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研究,提出項目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四)負責制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會同有關部門發布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
(五)負責全區動物防疫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和動物防疫檢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貫徹執行動物防疫、檢疫等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全區畜禽防疫、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負責全區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動物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的管理工作。
(七)指導生鮮乳收購站布局規劃和建設;負責生鮮乳收購站的監督管理;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環節、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畫。
(八)承擔畜牧業的監測分析、預警和有關統計工作,發布畜牧業信息。
(九)組織制定全區畜牧業科技、教育、培訓、技術推廣規劃;組織實施畜牧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畜牧業科研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區畜牧獸醫科技推廣隊伍建設管理;負責畜牧業服務體系的建設管理;指導畜牧業環保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畜牧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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