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本基金依託嚴格的研究流程和投資紀律,強調運用相對估值分析方法,發掘我國資本市場國際接軌趨勢下具備相對價值優勢的中國企業,謀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股票、債券、央行票據、權證、資產證券化產品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有投資需要可參與有價值的新股配售和增發。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以後允許本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 股票投資首先按照既有的研究流程和投資紀律進行行業配置和個股選擇,再運用相對估值分析方法,進行多維估值比較,分析行業、個股的合理估值區間,深入發掘行業和個股層面由於具備相對價值優勢而存在的投資機會,以此作為基金經理的投資線索以及權重調整的重要依據。
2. 在債券投資中,以降低組合總體波動性從而改善組合風險構成為目的,採取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進而謀取超額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3、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關規定製訂。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進行分配,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 次,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當年可分配收益的70%;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場內認購、申購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投資人不能選擇其他的分紅方式,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7、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 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風險收益特徵
本基金使用“ Barra APM 系統”和“鵬華風險績效評估系統”進行股票投資的動態風險監測,評估內容包括:投資組合的 VaR 分析、流動性分析與評價、業績的歸因分析等。
本基金使用“北方之星債券投資決策分析系統”和“紅頂債券操盤家系統”以及本公司自行開發的系統進行債券投資的收益分析和風險監控,評估內容包括:債券組合收益率分析、利率期限結構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