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田鎮

鴨田鎮

鴨田鎮位於隆回北部,望雲山腳下,與新化縣毗連,距縣城76公里,耕地面積20418畝,其中水田17864畝,旱土2354畝。全鄉人口25000人,有7329戶,轄鴨田、南灣、石鼓、劉塘、坪頭、寨溪、渭溪、柘溪、大樂園、石橋、張家山、青莊、青嶺、李子坳、周家段、大水洞、橫金、游家、古同、橫板、麻羅、苗田、興田、古塘、福合、李家凼26個村,236個組。

基本信息

基本內容

鴨田鎮鴨田鎮
鴨田鎮

鴨田鎮位於隆回北部,望雲山腳下,與新化縣毗連,距縣城76公里,耕地面積20418畝,其中水田17864畝,旱土2354畝。全鄉人口25000人,有7329戶,轄鴨田、南灣、石鼓、劉塘、坪頭、寨溪、渭溪、柘溪、大樂園、石橋、張家山、青莊、青嶺、李子坳、周家段、大水洞、橫金、游家、古同、橫板、麻羅、苗田、興田、古塘、福合、李家凼26個村,236個組。

鴨田鎮以出產優質中稻而聞名, 農副產品主要有紅薯、生薑、辣椒。1995年農業總產值2988萬元,工業總產值696.7萬元,鄉鎮企業總產值783萬元,財政收入37. 04萬元。主要骨幹企業有鴨田茶廠、苗田鞭炮廠、鴨田建築工程公司等。

境內丘崗連綿,群峰起伏,森林資源豐富, 有林地55200畝,森林復蓋率為73%,木材蓄積量約125000 立方米。水利資源豐富, 河溪落差大, 現建有一座裝機容量150千瓦的龍山電站。鄉盛產茶葉, 拳頭產品白銀毫峰全省有名,茶園有1800多畝。

境內有豐富的高嶺土“瓷土”資源,現探明儲量為700萬噸以上,遠景儲量可達2000萬噸。經化驗, 此土品質穩定,質地純淨,是生產陶瓷和高級牆地板磚的上等原料,其開採已有20年歷史,主要銷往洞口、新化(魚米之鄉)、婁底、漣源、雙峰等地,作為陶瓷和白水泥原料。政府計畫籌資1500萬元,建一個年生產90萬平方米的高級牆地板磚廠。

鴨田是辛亥革命元勛譚人鳳的故鄉。譚人鳳早年與黃興等 在湘、贛、粵、桂等省從事推翻清帝制的革命活動,1906年在日本結實孫中山,加入同盟會。回國後被推為同盟會中部總務義長,與宋教仁策劃武昌起義,繼而參與反袁鬥爭,為推翻滿清帝制,建立共和立下了不朽的功勳。

鴨田鎮山清水秀,土地肥沃,資源豐富,大有發展前錦。改革開放的春風滋潤了鴨田大地,在黨的富民政策指引下,鴨田人民艱苦創業,鴨田必將成為一個富裕、文明之鄉。

歷史名人

譚人鳳,字石屏,名有時,號符善,晚年自號雪髯,人稱譚鬍子。清鹹豐十年農曆八月初六(1860年9月20日)生於新化縣福田村(今隆回縣鴨田鄉南塘村)。

16歲考取秀才,後累試未中,30歲時,在村義學任塾 師。在地方頗有威信,里中每有爭議,務請他排難解紛。在教學的同時,開始聯絡會黨,召集江湖朋友在家鄉開山立堂,取名“臥龍山”,自做山主,“抱一部落主義”以自雄。光緒二十一年(1895),他仿照“泰西教法”,創辦福田國小堂,接觸新學,眼界漸開,對時局日益關心。二十六年(1900),義和團運動前後,他與會黨秘密聯絡,進行反清活動。三十年,得知黃興、宋教仁聯絡哥老會首領馬福益在長沙發難,便在會黨中加緊活動,先後奔走湘西和廣西,伺機回響。後聞寶慶會黨起事,由桂返湘相助。寶慶事敗,為避免官府追捕,於三十二年(1906)春離開縣境,赴長沙,任新化駐省中學監督。同年冬,逃亡日本東京,經黃興介紹,加入同盟會。十二月,萍、瀏、醴起義爆發,他與周震麟、洪春岩、寧調元、胡璞等受同盟會委派,回國密謀回響。事敗,於三十三年初復返東京,入法政學校學習。十一月,同盟會發起鎮南關稅今友誼關)起義,他得知起義軍占領鎮南關,回國將兒子一鴻的官費折抵借百金,前往參戰。宣統二年(1910)與宋教仁等醞釀並於次年成立同盟會中部總部,設機關於上海,他負責黨務兼軍事聯絡工作。奔走於長沙、武昌、九江間,準備在長江流域發動起義,為中部總部黃興的聯絡人。黃興、趙聲在香港設立起義機關統籌部,準備廣州起義,譚應召前往參加。廣州起義爆發,他要求參加敢死隊,因年老體弱,被黃興勸阻。廣州起義失敗,有些革命黨人意志沮喪,他卻振作精神,加緊在長沙中下游活動,激勵人心,促成武漢“文學社”和“共進會”消除成見,實行聯合,和衷共濟,相輔而行“。宣統三年十月十日,武昌起義爆發,他由滬赴武昌,參與湖北軍政府的領導工作。二十二日,長沙起義成功,去長沙敦促湘軍援鄂。在新軍出發前的誓師會上,當場賦”湖南子弟善攻取,手執鋼刀九十九;電掃中原定北京,殺盡胡人方罷手“軍歌一言,晝出洪山,夜歸武昌,率領軍民,堅守陣地,苦戰十天,終於保住武昌,‘而固民國之基礎”。章太炎稱讚他:“若夫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不忘平生之言者,唯君一人而已矣。”黃興贈詩給他,有句云:“能爭漢上為先著,此復神州第一功。”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時,譚作為湖南代表參與成立工作。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準備出師北伐,他衷心擁護。後在帝國主義和國內反動勢力的壓力下,革命黨人與袁世凱舉行南北議和,他指出這是革命黨人墮入袁氏“術中”,“大錯特錯”,主張繼續舉兵北伐,曾以北面招討使名義在滬組織北伐機關。南北議和成,清帝退位,優待條件第一條規定遜位後,尊號仍存,他例舉理由,通電反對。民國元年(1912)2月,袁世凱被舉為第二任臨時大總統,他又通電反對。同年夏,袁世凱任他為粵漢鐵路督辦,不就任。後改授長江巡閱使和陸軍上將銜,贈以勳章,亦“辭而未受”。

民國2年(1913)7月,孫中山等發動以討伐袁世凱為目標的‘二次革命“,譚堅決主張聯絡各省“同興問罪之師,以至仁伐至不仁”。9月,袁世凱下令通緝孫中山、黃興、譚人鳳等9人,將譚列為“湘省之亂”的“首魁”。他再次補迫逃亡日本,隱居在九州島福岡縣,更名林泉逸。在這裡,寫有帶自傳性質的《石叟牌詞》,保存了許多珍貴的辛亥革命史料。雖遠在異國,仍時時關心討袁大計。民國4年,致電蔡鍔“直抵燕雲,以誅元兇”。並往返於南洋、新加坡等地,籌款和組織力量,積極開展反袁鬥爭。民國5年6月回滬養病。6年8月,孫中山在廣東組織護法軍政府,他積極聯絡黨人,堅持維護南京臨時政府《約法》。

民國9年農曆三月初六(1920年4月24日),在滬病逝,終年60歲,歸葬新化縣水車毛田。

教育事業

中學

鴨田中學

苗田中學

國小

張家山國小

麻羅完小

游家國小

整治行動

7月11日,我鎮召開非煤礦山整治動員大會,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非煤礦山整治有關精神,部署全鎮非煤礦山整治工作,強力規範礦產開採秩序。參加會議的有鎮全體機關幹部、鎮屬各單位負責人和村(居)固補幹部。

整個整治行動從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通過開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關閉取締全鎮所有的非法采山砂點、破壞耕地采砂點、洗山砂場、非法采(碎)石場,查處並公開曝光一批非法採礦典型案件,建立非煤礦山開採秩序聯合監管長效機制,促進我鎮非煤礦山管理秩序逐步走上法制化、科學化、規範化的軌道。整治重點和範圍為全鎮所有的非法采山砂點、破壞耕地采砂點、洗山砂場、非法采(碎)石場、非法采錳點、非法採煤矸石點,國家公職人員和村(居)幹部參股入股、為非法採礦者提供便利、充當保護傘等行為,非法採礦中的涉黑涉惡行為,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整治措施:全鎮所有的非法采山砂點、破壞耕地采砂點、洗山砂場、非法采(碎)石場、非法采錳點、非法採煤矸石點等非法採礦點(場)一律予以查封,追繳所漏稅費並處以罰款,收取押金,限期復墾土地(耕地),恢復植被,疏通河道,消除地質災害隱患。限2012年7月20日前自行關閉,並拆離非法採礦機具。逾期不撤離的,依法強制撤離、扣押、沒收、拆解採礦機具和非法礦產品,對妨礙強制執行的一律予以拘留,情節嚴重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全鎮所有的非法采山砂點、破壞耕地采砂點、洗山砂場、非法采(碎)石場、非法采錳點、非法採煤矸石點等非法採礦點(場)一律切斷電源,拆除電力供應設備設施,並依法追究違法供用電相關人員的責任。對參股入股、為非法採礦者提供便利的國家公職人員、黨員、基層幹部,嚴格按照《湖南省違反礦產資源管理規定責任追究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2號)和《隆回縣違反非煤礦山整頓工作紀律的處理意見》(隆發【2010】9號)的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整治步驟 :動員部署階段(7月1日至7月15日)。制發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發布通告,召開動員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各村(居)與鎮人民政府簽訂責任狀。全鎮各級要層層發動,廣泛宣傳,營造強大的輿論聲勢。調查摸底階段(7月15日至7月31日)。各村(居)委會要按照專項整治的要求嚴格對照工作方案,認真排查非法采山砂、破壞耕地采砂、非法采錳、非法採煤矸石、非法採石等非法採礦行為。安監、國土、工商、公安、林業、電力等相關職能部門要依職責對全鎮範圍內的非煤礦山企業的行政許可情況進行摸底,做到底子清,數據實。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堅決採取限期關閉撤離、斷電、斷民爆物品、斷水、扣押或銷毀採礦設備、罰款等措施,依法強制取締關閉全鎮所有的非法采山砂點、破壞耕地采砂點、洗山砂場、非法采(碎)石場、非法采錳點、非法採煤矸石點等非法採礦點(場),對因非法採礦造成植被和耕地破壞嚴重、水土流失嚴重、河道淤塞及出現地質災害隱患的,要責令非法採礦者繳納恢復押金,限期恢復植被和耕地原狀、疏通河道和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對國家工作人員參股入股、充當“保護傘’’、行政不作為等行為,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責任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查處的重大案件及時予以曝光。整章建制階段(8月3 1日至1 2月3 1日)。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認真分析產生問題的根源,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深化和鞏固整治關閉成果。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機制,國土、林業等部門要加大動態巡查力度,對非法採礦行為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做到露頭就打,及時將非法採礦行為控制在初髮狀態,實現長效防範機制,對己關閉的要盯死看牢,切實防止反彈。

工作要求: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鎮黨委政府經研究決定成立鴨田鎮非煤礦山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鎮整治辦),由鎮長陽文鋒任組長,組織委員羅小華任副組長,國土所長陽海任辦公室主任,其他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委會領導為成員,完善專項整治行動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商議解決有關問題。鎮整治辦要切實負責,統一指揮、部署安排、聯動協調、督促檢查。國土資源所、林業站、安監站、供電所、水務站、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站所及各村(居)委會主要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具體責任人,負責轄區內非法採礦行為的打擊、查處和監管落實復墾土地(耕地),恢復植被,疏通河道,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強化措施、明確責任,各村要根據實際情況,召開動員會議,廣泛宣傳到位,責令各非法採礦(場)自行關閉,並撤離非法採礦機具。安監、國土、工商、公安、林業、電力、水利等相關部門要按照《隆回縣礦山資源治理整頓工作責任狀》分工,依法將該管的工作管好、管到位。各村(居)委會要積極配合專項整治行動,認真落實上級交辦的整治任務。由鎮整治辦牽頭組織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督促檢查,及時通報各村各階段工作開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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