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事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法規。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適應本縣的科學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並進行監督檢查; (二)編制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和增大計畫,開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公務員各項管理的政策法規,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依法對全縣國家公務員的職位分類、錄用、考核、獎勵、紀律、職務升降、任免、培訓、車流、迴避、工資、福利、辭職、辭退、退休、申訴控告等實施綜合管理。承擔縣政府管理的國家公務員任免、獎懲、考核、培訓事項。

讀音

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fèng xiàn rén lì zī yuán hé shè huì bǎo zhàng jú

主要職責

(四)負責全縣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工作;負責執行國家獎勵表彰制度,研究擬定本縣實施辦法;負責管理縣政府獎勵、懲戒與申訴控告工作,審核以縣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及獎勵表彰的人員。

(五)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指導農村鄉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推薦與管理;會同縣委組織部做好全縣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訐定工作,椎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的審驗、核發工作。

(六)研究擬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事業單位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 人員管理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人的技術等級的考核工作。

(七)負責全縣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貫徹執行廠人才流動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縣人才流動和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發展和規範人才市場;負責全縣人中專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和就業辦法的擬定及組織實施工作。

(八)貫徹實施國家制定的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制度和離退休的政策法規,擬定本縣的實施意見;負 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改革和工資福利與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地區津貼制度、艱苦崗位津貼制度,研究制定本縣實施辦法;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協調指導二次人才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待遇以及傷亡定性、因病喪失工作能力的鑑定申報工作。

(九)貫徹執行軍隊軍官安置政策;負責全縣引進國外智力和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引進國外智力的各項政策法規。

(十)擬定促進城鄉就業的辦法和措施;擬定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一)指導全縣勞動力市場建設;規範勞動力市場行為、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制定職業介紹的管理效規則。

(十二)組織擬定全縣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相關行業標準的實施意見;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職業技能鑑定辦法;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失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以及就業訓練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劃及政策;制定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

(十三)調整勞動關係和貫徹落實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的實施;監督實施企業勞動定員定額標準、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評定縣企業勞動模範。

(十四)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及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十五)擬定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承擔縣勞動鑑定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六)制定企業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具體政策;對企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意見;對企業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貫徹執行企業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和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標準;制定全縣企業保險服務體系規則並組織實施。

(十七)依法行使國家勞動監督檢查權。

(十八)承擔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全的日常工作;指導企業調解委員會的工作。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屬單位

鳳縣勞動就業管理局

勞動就業局是承擔政府職能的就業管理機構。主要職能是在勞動行政部門領導下並受其委託,管理社會勞動力、組織集體經濟、擴大勞動就業、職業介紹、開展就業修練、管理職工失業保險和歸口管理勞動服務企業。

鳳縣養老經辦中心

鳳縣養老保險經辦中心成立於1988年7月,原名“鳳縣勞動保險公司”,正科級建制,2000年9月上劃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管理,受寶雞市養老保險經辦處領導,並更名為“鳳縣養老保險經辦中心”。

鳳縣醫保中心

鳳縣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於2000年批准成立,正科級單位,編制8名,現有工作人員8名。分設辦公室、參保審核科、城鎮居民科、離休幹部科4個科室。

鳳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鳳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職責是負責對鄉鎮經辦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和考核,負責基金的管理,負責建立個人賬戶及領取人員的資格審核,核算養老金兌付標準和撥付養老金。,正科級建制,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8名,設主任l名,副主任1名。

機構設定

人事勞動爭議仲裁辦公室主要職責 :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

2、承擔縣內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受理、處理工作。

3、指導區域性和行業性勞動人事糾紛調解組織開展基層勞動人事糾紛調解。

4、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處理方面的政策諮詢與培訓,指導企業依法用工。

5、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仲裁案卷的管理工作。

6、負責全縣勞動契約和聘用契約的鑑證工作。

7、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務員管理與工資福利股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管理工作;

2、按規定承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工作;

3、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報批和崗位聘用及管理事項;

4、依法辦理政府口乾部任免考察有關事項;

5、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年度考核和獎懲工作。

6、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審批工作;

7、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後一次性撫恤金、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審批及調整工作;

8、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及參加工作時間的核定工作;

9、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10、負責機關事業年度各類報表的統計、審核及上報工作。

勞動社會保障股主要職責:

1、負責企業工資方案、保險福利待遇的審批,監督企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2、負責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及職工傷亡待遇、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審批及企業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行政監督;

3、負責擬定本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4、負責企業職工培訓、技師評聘、待遇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勞資統計報表和其它業務報表工作。

職稱改革辦公室(人才交流中心)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貫徹執行人事人才有關政策法規;

2、承擔縣職稱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晉升工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

3、負責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的審驗、核發工作,

4、負責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各鄉鎮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以及大中專畢業生人事關係代理工作。

5、負責各類人才洽談會和專場會的組織、管理;

6、負責各類人才就業推薦;

7、負責大中專畢業生聘用制幹部和流動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