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刻吸取近期全市發生的幾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我縣接連發生涉及客運車輛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訓,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克服麻痹鬆懈思想,以超常工作作風、超常工作措施、超常工作力度,排查整治交通安全隱患。紮實開展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以赴維護全縣的道路交通安全和全縣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主要負責方案的起草、資料收集和信息報送以及開展督查等。
各鄉鎮和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開展好本鄉鎮、本部門的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工作方案於2月29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
(一)工作目標:通過專項整治行動使道路交通事故的次數明顯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不突破市政府下達我縣的指標;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特大事故為零;道路交通秩序良好,交通安全隱患明顯減少。
(二)工作重點:
1、強化對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切實增強駕駛人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2、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各類車輛尤其是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病車上路、疲勞駕駛、酒後駕駛以及農用車載客等嚴重違法行為。
3、及時排查和整治危險路段。
4、規範客運場(站)的管理,加強對運輸企業內部和車輛保養、檢測場所的整頓和管理。
5、完善和健全道路防護、安全提示等交通標誌設施。
四、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典型事故案例。宣傳工作要形式多樣,富有成效。教育部門要以學校為宣傳陣地,開設1—2堂交通安全課,進行宣傳教育。縣文廣局、外宣中心要開闢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專欄,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進行廣泛宣傳,對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及時跟蹤報導,對違反道路交通的行為進行公開曝光,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堅持做到廣播有聲、電視有影、報刊有文。各鄉鎮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在醒目處利用橫幅、標語等進行宣傳。各鄉鎮所在地至少書寫3幅、各村(社區)至少書寫2幅永久性標語。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將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引進社區、村寨、中國小校、企業、家庭,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著力提高廣大民眾的交通安全防範意識,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傳氛圍。
(二)明確責任
1、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承擔第一責任,分管領導承擔具體責任。一是加強對鄉鎮始發車輛的源頭管理,對已建成客運站的鄉鎮,在3月10日前必須投入使用;沒有建成客運站的鄉鎮,要指定一個固定、集中的地方發車,並從派出所、農機站、交管站分別抽1人對每天車輛始發情況進行登記,嚴防超員車輛或車輛存在明顯安全隱患上路行駛,並儘可能促成同一班線車輛實行聯營、共同經營,杜絕惡性競爭。同時,鄉鎮各村(社區)要根據工作量的大小明確1-2名專職交通協管員,專門負責轄區內的交通管理。協管員必須配發公安協警制服,工資報酬及服裝費用由鄉鎮自行承擔。二是組織派出所、交管站、農機部等部門對轄區內的機動車駕駛員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底數,並以村為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機動車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會,由包村幹部統一授課,各村(社區)必須與轄區內駕駛員簽定交通安全責任狀。三是加強對轄區內鄉、村道的管理和養護,確保各條線路的安全暢通,對排查的危險路段要切實制定整改措施,認真加以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2、各有關部門的責任。按照部門職能分工,交通局主要負責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嚴把客運車輛二級維護、駕駛員的從業資格關,各類運輸場(站)和保養場的管理以及縣、鄉道危險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路面執勤執法、車輛安全檢測、對車輛違法行為予以從嚴查處;公路管理段負責職責範圍內國、省道及鳳務路危險路段的排查和整治、超限治理、路面的清理整頓;農機局負責強化農用車及其駕駛員的源頭監管和鄉村道路農用車載人的整治;城管局負責計程車公司及其駕駛人員的管理,嚴防駕駛員資質不夠、證照不齊、手續不清駕駛計程車,要嚴厲打擊夫妻、姊妹、兄弟等家屬之間只有一人有手續和資質而多人駕駛同一輛計程車輛的行為;運管、工商、稅務、征稽等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城鄉客運市場特點,制定適合我縣發展鄉村小客車的優惠政策,適當規劃發展鄉村客運,鼓勵客運車輛進入農村運輸市場,分流農村客源,減少廣大農民民眾因乘車難被迫乘坐農用車、三輪車現象。各運輸企業要強化安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凡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照各自的職責和責任,層層倒查追究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凡運輸企業發生人員道路交通死傷安全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企業主管領導、分管領導及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
(三)依法從嚴管理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認真學習,做到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具體操作上要做到高限處理,用好各項法律法規,做到重拳出擊、打出聲勢、收到實效。對下列七類特別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做到從嚴處罰,決不手軟。
1、客運車輛超員、超速行駛的;
2、駕駛的營運客車與證照要求車型不符的;
3、駕駛存在故障隱患的客運車輛上路運營的;
4、無證駕駛機動車的;
5、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6、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違法載人的;
7、機車違法超員載人。
(四)完善勤務制度
各級各有關部門從現在起,要處於臨戰狀態,根據氣侯、車流量、車輛運行時間、易發生事故地段等情況,做到勤務跟著流量走、工作跟著形勢變化走、任務跟著重點走,全力提高工作實效。
(五)加強督促檢查
各鄉鎮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分片包路深入基層進行督促檢查,確保道路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沉到基層進行監督檢查,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指導、督促各項工作的落實;監察、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對各級各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縣政府將組成工作督導組,對各級各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門督導檢查,對組織不力、措施不硬、工作效果不明顯的,將及時通報,嚴肅處理。
五、工作步驟
本次道路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共分四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2月24日-2月29日)
主要任務: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按照縣政府的總體部署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落實任務。同時,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好各類宣傳活動。
(二)集中整治(3月1日-4月25日)
主要任務:針對5個工作重點,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人、車、路、場(站)等要素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行動,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並取得明顯效果。
(三)鞏固成果(4月26日-11月30日)
主要任務:一是建章立制,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二是規範道路交通執勤執法勤務模式;三是積極推行客運車輛安裝GPS衛星定位監控系統等道路交通安全技術設施;四是集中力量整治頑症,繼續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實行專項治理,從根本上達到鞏固成果的目的。
(四)總結評比(12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務:總結經驗,兌現獎懲。各鄉鎮、各部門要寫出總結報告,及時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工作卓有成效的部門將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對工作滯後的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懲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立即行動起來,層層分解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做到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同配合,確保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大人、財、物投入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的實際需要,加大投入,確保重點工作取得實效。對危險路段整治經費投入不足和專項整治人員不夠等制約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要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三)加強信息反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每個階段的要求,及時反饋和總結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情況隨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