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媽祖炮會

豐縣文物志載:明末清初,汕尾港“舟楫雲屯,商旅雨集”,已成海邑一大區會。漁業和鹽業生產迅猛發展,因此才有“海豐總埠”、“粵海關稅”之政府機構的設立。一時二國(中國、越南)四省(廣東、廣西、福建、浙江)商賈雲集,群雄畢至,汕尾港成為閩汕民系,廣府民系,贛梅客的聚匯點,同時帶來了各地的民俗風情和文化,特別是西方資本主義經濟的影響,給汕尾港提供新的發展機遇,故汕尾有小香港之美稱。清乾隆壬戌年(1742年)祖廟擴建後,媽祖誕舉行炮會這一民俗活動更加興盛,該活動延至1949年汕尾解放中止。鳳山祖廟炮會(俗稱搶炮頭),解放前採用競搶方式,燃放彩炮23枚,獲得1、2、3炮者象徵財丁興旺,幸運長駐;第4炮至20炮稱平安炮,21、22、23炮稱吉子炮,獲得者幸福吉祥,獲得1、2、3炮和吉子炮的人由理事會送去一個炮頭鏡供獲得者供祀,來年獲得者送回炮頭鏡並捐一本戲金酬謝媽祖。

1995年恢復鳳山媽祖炮會,採用競搶、競標兩種方式進行:競搶炮頭仍按傳統方式進行,數量增加至1380枚,搶得炮頭者來年送回炮頭座捐炮頭善款,理事會發給紀念品。為建設祖廟旅遊區需要,炮會活動增加了競標方式。並以“一帆風順、雙喜臨門、三陽開泰、四季平安、五世其昌、樂臨善家、七彩呈祥、發達興旺、天長地久、頭彩長虹”的十個吉祥的名稱逐步進行競標,競標最高者獲得,理事會送給紀念金牌,來年由獲得者送善款酬謝媽祖支持祖廟建設。
炮會是社區民俗活動籌集活動經費和建設資金的來源之一,也是人們祈求和平安寧、財丁興旺、事業發達、萬事如意的願望和事業成功的商人、殷戶回報社會,支持公益,造福子孫的善舉。此活動已從社區性的活動擴展為無區域性活動,不僅本地許多熱心人士積極參與,甚至外籍人士、港澳台、海外僑胞等都踴躍參加,如南海藉的李偉光一家,連續幾年競標彩炮善款近百萬元。隨著鳳山祖廟炮會活動的進一步開展,增強了人們對媽祖的信仰,促進了各地各界人士對鳳山媽祖的嚮往和崇拜,使鳳山媽祖廟成為了聯繫海內外同胞的橋樑和傳播媽祖文化的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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