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鮑姆加登】(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1714—1762)又譯鮑姆嘉通。德國哲學家、美學家,被稱為“美學之父”。主要著作有《關於詩的哲學默想錄》、《美學》、《形上學》等。
在美學史上,鮑姆加登第一次賦予審美以範疇的地位,認為審美是感性認識的能力,這種感性理解和創造美,並在藝術中達到完美。美學即研究感覺與情感規律的學科,從此,“美學”作為獨立學科誕生。
美在鮑姆加登那裡被定義為感性認識、秩序和表現的調和。他的感性認識包括情感、直覺、想像、記憶。完整性是對感性認識的要求;秩序即某種科學規律,是感性認識的組合,完美性是對秩序的要求;表現包括一切表現手段和表現手法。這三者構成整一的藝術作品,其中內容的真實、鮮明、豐富、可信、生動,是一件“美”的藝術作品的最重要標準。鮑姆加登從主觀、客觀兩方面分析審美與審美對象間的對應關係,認為美的本質是感官認識到的美,在承認美的客觀性的同時,主張美不能離開審美主體的審美活動。他認為美的完善性在於審美對象的美的素質和主體的審美能力的完善結合,以“豐富”、“光輝”、“偉大”、“真”和“似有理”五要素,揭示了美的自律性和完整性。“豐富”用來說明個性的、明了的美;“光輝”用來表現生動明晰的藝術活力;“偉大”即道德性,被他認為是藝術中必不可少的因素,偉大即善;“真”用來表征藝術作品的又一特徵,但他區分了此岸的真和彼岸的真,給藝術創作留下了餘地;“似有理”,即美的明了和真使審美主體產生了“似真”的審美體驗。鮑姆加登認為美學的使命在於通過具體藝術作品和藝術形式揭示藝術創作的一般規律。
鮑姆加登不僅使美學獨立於其他學科,他將藝術個性和形象性高揚起來,影響了歐洲美學由康德至克羅齊這一傳統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