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他們都提倡社會影響和心理衛生相互作用的重要性,強調家庭和學校的意義,相信一個人在其生命早期形成的習性對後來成長的制約性,認為適當的兒童教養取決於健康的態度和目標。為此,他們歇盡全力培訓父母和教師,建立兒童指導診所,提倡預防醫學,以便兒童體驗積極的人際關係,並發展一種把自己歸因於社會成員的感覺。
成就
作為一個聲譽日盛的精神病學家、教育家和諮詢顧問,他領導了維也納和美國的社會精神病學。1928 年,他在其私立診所發起集體心理療法,並且探索把集體作用與心理治療結合起來的新方法。但是,由於政治的原因,特別是由於反對在奧地利滋生的不民主傾向,他於 1937 年告別祖國,第一次赴巴西講學,並在那裡創建了里約熱內盧阿德勒學會。次年,他去美國芝加哥,在那裡安了家。
1937 年阿德勒逝世,他擔負起領導個體心理學的重任,並在美國創辦了阿德勒派的刊物。為了仿效阿德勒在維也納創建的兒童指導診所,他在芝加哥也建立了一些兒童指導中心,並赴美國、加拿大和其他一些國家培訓父母、集體領導者和社區諮詢人員,1940 年,德萊庫斯倡導了“雙向訪談”療法,1950 年為發展音樂療法作出了貢獻。作為一個發展集體療法的領導人,他的研究激勵了 J.L.莫雷諾在美國的嘗試,並使他在其私人診所把心理劇作為一種輔助手段。
理論
他認為,所有學生的行為都有其特定的基本目的,學生總想獲得認可,其行為也傾向於達到達一目的。學生出現行為不當,主要是為了追求某種目的,或者是因為某種錯誤的目的。錯誤的目的主要有四種:
尋求注意;
尋求權力;
尋求對他人報復;
尋求獨立的願望。
學生表現出這些違反常規的行為,是因為他們沒有能力做出必要的個人調節以適應在個人間結構平等的團體中共存的需要。這種無能表現是由於學生早期家庭生活中出現的自尊問題而造成的。
他提出了德瑞克斯理論,其主要目的在於發展學生的自我紀律,教育學生對其自身的行為負責。該理論以四個主要思想為基礎:
學生必須知道他們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學生必須形成自草,同時學會尊重他人;
團體成員有責任影響其他個體成員來使其有適當的表現;
學生有責任了解正當行為規則及不正當行為的自然後果。
他曾說:“只有得不到鼓勵的孩子,才會做出負面的行為。”
他長期擔任美國人本主義協會副主席,寫過有關宗教信仰和心理衛生相互作用的文章,並且是白宮兒童和青年會議的代表。他曾任美國芝加哥阿德勒研究所的指導者、芝加哥醫學院精神醫學教授,在美國芝加哥及以色列的特拉維夫建立了阿德勒研究院。他熱情關心社會價值,強調民主生活和社會平等,並把這些作為社會興趣和心理衛生的基礎。他以極大的毅力忍受著晚期癌症給他帶來的痛苦,從事教學和寫作直至去世。
主要著作
鼓勵孩子學習:Encouraging Children to Learn,1963
教室中的心理學:Psychology in the Classroom,1968
不用流淚的教室常規:Discipline Without Tear,1972
維持教室中的心理穩定:Maintaining Sanity in the Classroom,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