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出版社:萬卷出版公司;第1版(2008年8月1日)
叢書名:勵志中國
平裝:293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16
ISBN:9787807591924,7807591927
條形碼:9787807591924
商品尺寸:22.8x16.6x2.4cm
商品重量:440g
內容簡介
《魯迅雜文集》精選了四十多篇語言犀利且富於戰鬥性的雜文,以憤激地吶喊,喚醒沉睡在迷茫中的人們,激勵人們勇敢地站出來,破除一切惡,讓真善美的光輝永駐人間。作者力求在書山文海中為您精心採擷一份愜意與感動,把真善美的體驗和心境傳遞給您,讓您以愉悅的心態體味閱讀的快樂,使您獲得別樣的閱讀體驗。
名家名作往往因其清新優美的文筆、情趣盎然的題材、含蓄深遠的思想而受到人們的喜愛。品讀經典,就像穿越時光的隧道,與大師進行靈魂的碰觸、思想的交流。勵志中國系列叢書精選名家作品,使讀者徜徉於書林美苑之間,在文章中感悟人生的真諦。
《魯迅雜文集》為其中之一的《魯迅雜文集》,精選了四十多篇語言犀利且富於戰鬥性的雜文。
目錄
墳
我之節烈觀
娜拉走後怎樣——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文藝會講
論雷峰塔的倒掉
論照相之類
再論雷峰塔的倒掉
看鏡有感
春末閒談
燈下漫筆
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
熱風
隨感錄三十八
隨感錄三十九
隨感錄四十
隨感錄四十八
隨感錄五十九“聖武”
所謂“國學”
華蓋集
咬文嚼字
戰士和蒼蠅
雜感
我觀北大
華蓋集續編
送灶日漫筆
空談
而已集
黃花節的雜感
略論中國人的臉
讀書雜談——七月十六日在廣州知用中學講
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九月間在廣州夏期學術演講會講
文學和出汗
三閒集
無聲的中國——二月十六日在香港青年會講
革命咖啡店
書籍和財色
流氓的變遷
文學的階級性
二心集
“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
宣傳與做戲
“友邦驚詫”論
答北斗雜誌社問——創作要怎樣才會好?
南腔北調集
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學匪”派考古學之一
關於女人
真假堂吉訶德
談金聖歎
上海的少女
小品文的危機
關於婦女解放
作文秘訣
偽自由書
從諷刺到幽默
出賣靈魂的秘訣
現代史
推背圖
大觀園的人才
文童與顥曰
花邊文學
“京派”和“海派”
罵殺與捧殺
且介亭雜文
關於中國的兩三件事
拿來主義
且介亭雜文二集
存現代中圍的孔夫子
編輯推薦
《魯迅雜文集》:魯迅先生的雜文充滿著對社會、歷史、人物的嚴峻思考,這位黑暗中的戰士永遠能夠堅定地直面怪談的人生,耗盡心血、筆耕不輟。時至今日,拜讀先生大作,仍是對人生的一種激勵。
文摘
我之節烈觀
名作導讀
《我之節烈觀》是魯迅早期雜文的代表作品,發表在1918年8月15日的《新青年》第五卷第二號上。魯迅早期的雜文側重於思想文化和道德倫理等方面,批判以封建思想為核心的舊思想、舊文化、舊道德、舊風俗、舊習慣。《我之節烈觀》就是針對儒家“三綱五常”中的“節”和“烈”等觀念展開猛烈的批判,並提出了解放婦女的要求。
婦女問題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舊時的中國婦女生活在社會底層,受著政權、族權、夫權、神權的壓迫,她們必須恪守封建禮教,承受著最為深重的苦難。“節”(守寡)和“烈”(殉夫)是封建禮教摧殘女性的“吃人”道德。然而,成立中華民國後,“表彰節烈”競成了北洋軍閥統治當局挽救“世風”、“治世救國”的“妙法”。如此荒唐的做法自然成為魯迅雜文所攻擊的對象。魯迅先生在《我之節烈觀》中對封建統治階級所鼓吹的這種節烈觀進行了猛烈的抨擊。魯迅對社會現象及其互相矛盾的各個側面作了精細的觀察與思考。他筆鋒犀利,冷靜地把傳統“節烈觀”的各個方面都作了透徹的探查剖析,並對這種“節烈觀”提出了諸如“不節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國家?何以救世的責任,全在女子?節烈難么?節烈苦么?女子自己願意節烈么?”等十個不可迴避的問題。魯迅的前期雜文往往運用反語造成強烈的諷刺效果,而這十個反詰式的疑問正體現了魯迅前期雜文的特點。
這一番剖析與駁斥之後,婦女們在封建社會及其禮教迫害下的悲慘命運就真切地展現在我們面前,而魯迅的雄辯和鐵一般的說服力留給我們的是更加沉重的思考。他的雜文所具有的鮮明獨特的風格在文學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世道澆漓,人心日下,國將不國”這一類話,本是中國歷來的嘆聲。不過時代不同,則所謂“日下”的事情,也有遷變:從前指的是甲事,現在嘆的或是乙事。除了“進呈御覽”的東西不敢妄說外,其餘的文章議論里,一向就帶這口吻。因為如此嘆息,不但針砭世人,還可以從“日下”之中,除去自己。所以君子固然相對慨嘆,連殺人放火嫖妓騙錢以及一切鬼混的人,也都乘作惡餘暇,搖著頭說道,“他們人心日下了。”
世風人心這件事,不但鼓吹壞事,可以“日下”;即使未曾鼓吹,只是旁觀,只是賞玩,只是嘆息,也可以叫他“日下”。所以近一年來,居然也有幾個不肯徒託空言的人,嘆息一番之後,還要想法子來挽救。第一個是康有為,指手畫腳的說“虛君共和”才好,陳獨秀便斥他不興;其次是一班靈學派的人,不知何以起了極古奧的思想,要請“孟聖矣乎”的鬼來畫策;陳百年錢玄同劉半農又道他胡說。
這幾篇駁論,都是《新青年》里最可寒心的文章。時候已是二十世紀了;人類眼前,早已閃出曙光。假如《新青年》里,有一篇和別人辯地球方圓的文字,讀者見了,怕一定要發怔。然而觀今所辯,正和說地體不方相差無幾。將時代和事實,對照起來,怎能不教人寒心而且害怕?
近來虛君共和是不提了,靈學似乎還在那裡搗鬼,此時卻又有一群人,不能滿足;仍然搖頭說道,“人心日下”了。於是又想出一種挽救的方法;他們叫作“表彰節烈”!
這類妙法,自從君政復古時代以來,上上下下,已經提倡多年;此刻不過是豎起旗幟的時候。文章議論里,也照例時常出現,都嚷道“表彰節烈”!要不說這件事,也不能將自己提拔,出於“人心日下”之中。
節烈這兩個字,從前也算是男子的美德,所以有過“節士”,“烈士”的名稱。然而現在的“表彰節烈”,卻是專指女子,並無男子在內。據時下道德家的意見,來定界說,大約節是丈夫死了,決不再嫁,也不私奔,丈夫死得愈早,家裡愈窮,他便節得愈好。烈可是有兩種:一種是無論已嫁未嫁,只要丈夫死了,他也跟著自盡;一種是有強暴來污辱他的時候,設法自戕,或者抗拒被殺,都無不可。這也是死得愈慘愈苦,他便烈得愈好,倘若不及抵禦,競受了污辱,然後自戕,便免不了議論。萬一幸而遇著寬厚的道德家,有時也可以略跡原情,許他一個烈字。可是文人學士,已經不甚願意替他作傳;就令勉強動筆,臨了也不免加上幾個“惜夫惜夫”了。
總而言之:女子死了丈夫,便守著,或者死掉;遇了強暴,便死掉;將這類人物,稱讚一通,世道人心便好,中國便得救了。大意只是如此。
康有為借重皇帝的虛名,靈學家全靠著鬼話。這表彰節烈,卻是全權都在人民,大有漸進自力之意了。然而我仍有幾個疑問,須得提出。還要據我的意見,給他解答。我又認定這節烈救世說,是多數國民的意思;主張的人,只是喉舌。雖然是他發聲,卻和四支五官神經內臟,都有關係。所以我這疑問和解答,便是提出於這群多數國民之前。
首先的疑問是:不節烈(中國稱不守節作“失節”,不烈卻並無成語,所以只能合稱他“不節烈”)的女子如何害了國家?照現在的情形,“國將不國”,自不消說:喪盡良心的事故,層出不窮;刀兵盜賊水旱饑荒,又接連而起。但此等現象,只是不講新道德新學問的緣故,行為思想,全鈔舊帳;所以種種黑暗,競和古代的亂世仿佛,況且政界軍界學界商界等等裡面,全是男人,並無不節烈的女子夾雜在內。也未必是有權力的男子,因為受了他們蠱惑,這才喪了良心,放手作惡。至於水旱饑荒,便是專拜龍神,迎大王,濫伐森林,不修水利的禍祟,沒有新知識的結果;更與女子無關。只有刀兵盜賊,往往造出許多不節烈的婦女。但也是兵盜在先,不節烈在後,並非因為他們不節烈了,才將刀兵盜賊招來。
其次的疑問是:何以救世的責任,全在女子?照著舊派說起來,女子是“陰類”,是主內的,是男子的附屬品。然則治世救國,正須責成陽類,全仗外子,偏勞主體。決不能將一個絕大題目,都閣在陰類肩上。倘依新說,則男女平等,義務略同。縱令該擔責任,也只得分擔。其餘的一半男子,都該各盡義務。不特須除去強暴,還應發揮他自己的美德。不能專靠懲勸女子,便算盡了天職。
其次的疑問是:表彰之後,有何效果?據節烈為本,將所有活著的女子,分類起來,大約不外三種:一種是已經守節,應該表彰的人(烈者非死不可,所以除出);一種是不節烈的人;一種是尚未出嫁,或丈夫還在,又未遇見強暴,節烈與否未可知的人。第一種已經很好,正蒙表彰,不必說了。第二種已經不好,中國從來不許懺悔,女子做事一錯,補過無及,只好任其羞殺,也不值得說了。最要緊的,只在第三種,現在一經感化,他們便都打定主意道:“倘若將來丈夫死了,決不再嫁;遇著強暴,趕緊自裁!”試問如此立意,與中國男子做主的世道人心,有何關係?這個緣故,已在上文說明。更有附帶的疑問是:節烈的人,既經表彰,自是品格最高。
但聖賢雖人人可學,此事卻有所不能。假如第三種的人,雖然立志極高,萬一丈夫長壽,天下太平,他便只好飲恨吞聲,做一世次等的人物。
以上是單依舊日的常識,略加研究,便已發見了許多矛盾。若略帶二十世紀氣息,便又有兩層:一問節烈是否道德?道德這事,必須普遍,人人應做,人人能行,又於自他兩利,才有存在的價值。現在所謂節烈,不特除開男子,絕不相干;就是女子,也不能全體都遇著這名譽的機會。所以決不能認為道德,當作法式。
上回《新青年》登出的《貞操論》里,已經說過理由。不過貞是丈夫還在,節是男子已死的區別,道理卻可類推。只有烈的一件事,尤為奇怪,還須略加研究。
照上文的節烈分類法看來,烈的第一種,其實也只是守節,不過生死不同。因為道德家分類,根據全在死活,所以歸入烈類。性質全異的,便是第二種。這類人不過一個弱者(現在的情形,女子還是弱者),突然遇著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鄰右舍也不幫忙,於是他就死了;或者竟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終於沒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鄰舍,夾著文人學士以及道德家,便漸漸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無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懲辦,只是七口八嘴,議論他死了沒有?受污沒有?死了如何好,活著如何不好。於是造出了許多光榮的烈女,和許多被人口誅筆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便覺不像人間應有的事情,何況說是道德。
二問多妻主義的男子,有無表彰節烈的資格?替以前的道德家說話,一定是理應表彰。因為凡是男子,便有點與眾不同,社會上只配有他的意思。一面又靠著陰陽內外的古典,在女子面前逞能。然而一到現在,人類的眼裡,不免見到光明,曉得陰陽內外之說,荒謬絕倫;就令如此,也證不出陽比陰尊貴,外比內崇高的道理。況且社會國家,又非單是男子造成。所以只好相信真理,說是一律平等。既然平等,男女便都有一律應守的契約。男子決不能將自己不守的事,向女子特別要求。若是買賣欺騙貢獻的婚姻,則要求生時的貞操,尚且毫無理由。何況多妻主義的男子,來表彰女子的節烈。
以上,疑問和解答都完了。理由如此支離,何以直到現今,居然還能存在?要對付這問題,須先看節烈這事,何以發生,何以通行,何以不生改革的緣故。古代的社會,女子多當作男人的物品。或殺或吃,都無不可;男人死後,和他喜歡的寶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無不可。後來殉葬的風氣,漸漸改了,守節便也漸漸發生。但大抵因為寡婦是鬼妻,亡魂跟著,所以無人敢娶,並非要他不事二夫。這樣風俗,現在的蠻人社會裡還有。中國太古的情形,現在已無從詳考。但看周末雖有殉葬,並非專用女人,嫁否也任便,並無什麼裁製,便可知道脫離了這宗習俗,為日已久。由漢至唐也並沒有鼓吹節烈。直到宋朝,那一班“業儒”的才說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話,看見歷史上“重適”兩個字,便大驚小怪起來。出於真心,還是故意,現在卻無從推測。其時也正是“人心日下,國將不國”的時候,全國士民,多不像樣。或者“業儒”的人,想借女人守節的話,來鞭策男子,也不一定。但旁敲側擊,方法本嫌鬼祟,其意也太難分明,後來因此多了幾個節婦,雖未可知,然而吏民將卒,卻仍然無所感動。於是“開化最早,道德第一”的中國終於歸了“長生天氣力里大福蔭護助里”的什麼“薛禪皇帝,完澤篤皇帝,曲律皇帝”了。此後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思想倒反發達。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看見唐人文章里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麼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著,一定要斥革功名,“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
國民將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著重。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著,自然更不許被奪。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只好別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請別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後,慢慢回來,稱讚幾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地義,別討女人,便都完事。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誌”,甚而至於錢謙益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