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宗道為人剛直,疾惡 少容,遇事敢言,不為小謹。為諭德時,居近酒肆,嘗微行就酒肆中,偶真宗亟召,使者及門,久之,宗道方自酒肆來。使者先入,約曰:“即上怪公來遲,何以為對?”宗道曰:“第以實言對。”使者曰:“然則公當得罪。”曰:“飲酒,人之常情;欺君,臣子之大罪也。”真宗果問,使者具 以宗道言對。帝詰 之。謝曰:“有故人自鄉里來,臣家貧無杯盤,故就酒家飲。”帝以為忠實可大用。
解釋
魯宗道做人剛正,正直,嫉惡如仇很少容忍,遇到事情敢於直言,不拘謹。作教育太子的官時,家住得離酒店很近,有一次穿著便衣到酒店中,恰巧真宗急召(他)入宮,使者到了門,過了很久,魯宗道才從酒店回來。使者先回宮了,約定說:“如果皇上怪罪你來晚了,用什麼來回答?”魯宗道說:“(你)只管說實話。”使者說:“你這樣是會有罪的。”(魯宗道)說:“喝酒,人之常情。欺騙君王是做臣子的大罪阿!”真宗果真問了,使者詳細地把魯宗道所說的告訴了皇上。皇帝問魯宗道,他道歉說:“有老朋友從鄉里來,我家貧窮得沒有杯盤,所以到酒店去喝。”皇帝因為他忠誠誠實認為可以重用。
注釋
為:做
疾惡:痛恨壞人壞事
少容:不肯容忍
小謹:謹小慎微
嘗:曾經
微行:出行不讓人知道
偶:恰遇
就:到
亟:緊急
方:才
自:從
及:到
即:如果
第:只管
以:按照
對:回答
故:所以
就:到
詰:責問
謝:謝罪
以為:認為
忠實:忠誠
魯宗道
宇貫之,亳州人。少年孤貧,生活於外祖父家。舉進士後,為濠州定遠尉,繼任海鹽縣令、歙州軍事判官司、遷秘書丞。天禧元年(1017)為右正言諫章,提了許多意見和建議,使宋真宗頗感厭煩。魯宗道對真宗說:“陛下任用我,僅僅是為了收到納諫的虛名嗎?我以身居其位而不實際幹事為恥辱,請皇上罷去我的官吧!”真宗大受感動,在金殿的牆上大書“魯真”二字,讓大家向他學習。後升任戶部員外郎,直龍圖閣。仁宗即位後遷戶部郎中兼判史部流內銓。在任期間,他對官吏的考察整理出標準,把考察的情況一條一條公布於殿廡之下。時章獻太后臨朝參政,當時有人上疏請立劉氏七廟。眾大臣認為不妥而不敢言。魯宗道直言勸阻,使章獻太后放棄了這一計畫。因魯宗道直言敢諫,被送個“魚頭參政”的外號,卒後謚“肅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