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域地貌
屬丘陵區,東臨小井溝主溝,中西部有大西溝6條,梢頭小溝分布;整個村域南高北低,中間隆高,縱坡較大。總轄區中,有耕地1200畝,占25%;園地7畝,占0.1%;林地66畝,占1.4%;村民居址162畝,占3.3%;交通用地8畝,占0.2%;未利用土地3357畝,占70%;其中荒草地3233畝。母質屬花崗片麻岩和黃土質。土壤屬栗褐土類,亞類屬山地栗褐土,栗褐土性土。經1984年普查表層土壤有機質含量0.6~0.8%,全氮含量小於0.05%,速效磷含量5~10ppm,速效鉀含量50~100ppm。
水文地質
村東溝有泉水出露,譁然成溪。清水流量小於5升/秒。據測,含氟量偏高。地下水文地質屬丘陵區鬆散岩類孔隙水區中黃土丘陵弱中富水區,含水層主要分布在溝谷等低凹區域內,含水層岩性以上更新統、中更新統粗中砂礫為主,含水層層次較少,一般為2~3層,單層厚度不超過5米,潛水位隨地形變化大。黃土梁堰上大於20米,溝谷內一般15~20米。
村貌建設
村東羊道溝西畔有古堡遺址一厝,現西、北、東牆基址猶存,俗稱“堡圪塔(墩)”。現村民居址沿三條溝坡梁發展,形成東西一條線,最西的窯院到最東邊達800米長。到清末,村內建有五道廟、大廟2處。大廟5間,有大鐵鐘1口,為瓦舍。至1949年村民建有土房85間,土窯38孔,人均1.1間。新中國集體化生產後,又興建畜圈、庫房、大隊辦公室等30多間。1981年除大隊辦公室外,基本作價賣給社員。村民們從七十年代,尤其八十年代多翻新或在村東新建住房。1995年秋遭到澇災後,窯洞多坍塌或致危,受到政府賑濟。1997年,戶均1處院落。
是村原有傳統村際道路3條,為高腳路。新中國後,尤其七十年代後不斷改善,通高牆框道路可通機動車輛。
1953年通郵政業務。1962年通有線電話,有話機1部。1968年附通有線廣播。1985年前後廣播、電話不通。1997年僅通郵政。
產業情況
種植業
傳統以糧為主,品種有谷、黍、高粱、馬鈴薯以及黃豆、黑豆、綠豆等豆類,小麥、蕎麥、苜蓿、胡麻、菜籽、黃芪、白菜、芥菜、倭瓜、瓠子、茴子白、芫荽、胡蘿蔔、韭菜等耕地1200畝,糧田1035畝,
養殖業
傳統役畜為主,驢最多,次為騾馬。大牲畜達到55頭,豬70頭,羊570隻。年產肉0.9萬公斤。畜牧業為家庭經濟重要收入。
林 業
傳統樹木以楊樹為主,次為柳、榆。果木樹僅存杏樹。1949年有成林5畝多,零星樹1000餘株。新中國初,搞荒坡種杏,荒溝壓條小葉楊,但成活和保有率很低。1971年首次載蘋果秧苗8畝。同時在荒坡種檸條60畝。七十年代後期引入優種楊大苗綠化村莊和道路,又進一步擴大蘋果園。種植杏3畝多。1982年果園承包下戶經營。九十年代,蘋果樹老化嚴重。1995年蘋果園7畝,年產蘋果、杏14噸。用材林66畝,新植楊樹占90%以上。村內有零星優種楊等120多株。
水 利
傳統人畜飲用村西溝灣滲砂水,不足,到三里遠的小井溝黃石崖處挑水。清光緒(1875~1908)後期,有水桶寺遷入的曹琨中,從黃石崖鑿石溝,架木渡槽,引水入村,解決了世代吃水難的問題。吃用水之餘,辟有零碎水澆地。1949年有水澆地4畝。新中國後,集體化生產,六十年代國家投資截潛引水,解決人畜吃水困難。七十年代又在溝內閘溝墊地等,水澆地達到10畝。1997年可澆地保持在10餘畝。
農具農機
小四輪拖拉機1輛、三輪車2 輛。農機總動力150千瓦,用電1萬千瓦時。
工副商貿業
磨麵坊、豆腐坊、菸酒小鋪各1戶。
學校
五年制國小。在校生7人,教師1人。
人口衛生
有49戶、200人。累計婚育婦女輸卵管結紮者10人,子宮上環者7人,長效節育率為73.91%。
辦合作醫療站,有赤腳醫生1人。方便了社員打針、輸液等。
村政舉要
魏家窯在明代有守墩旗兵和余丁,且耕且守。清乾隆十八年(1753)前後,村內設1牌,有牌頭1人,屬李芳山甲管轄。光緒年間,為水桶寺曹家(第三門)莊子。民國8年(1919)為附村,設1閭,有閭長1人。乃由李芳山管轄。26年(1937)後設偽閭公所,屬偽孫家店甲公所。30年(1941)傳入一貫道組織。34年(1945)10月後建共產黨村公所,設農會、武委會等組織,有村長、農會主任、武委會主任、糧秣等。次年開展“二五”減租減息,分富戶青苗地500餘畝。35年(1946)10月,共產黨村幹部轉入隱蔽。國民黨設閭村公所,有閭村長1人,發展紅會組織。37年(1948)5月恢復共產黨村公所,設有農會、治安、民兵組織。1949年土地改革,分土地500餘畝及糧等。劃分階級成份,有貧農21戶,中農2戶,地主2戶,富農1戶。同年有共產黨員1人。新中國1950年頒發1192畝的土地證。冬季,登記會道門組織。1951年鎮壓反革命中,村內一貫道徒和4名明會員聲明退道退會。1952年沿門動員收繳鴉片。1955年"一步登天",組織初級農業社。1956年轉入李芳山高級社,為社內1個生產隊。1958年村內設立集體勞力食堂1個,次年全村人一起入伙,直到1960年冬復以戶自炊。1959年始勞力輪流去孤峰山水庫勞動二年余。1960年部分社員開小片荒地種糧 補助口糧不足。1961年下鄉幹部幫助開展奪權鬥爭,社會秩序好轉。1962年為獨立生產大隊,內設2個生產小隊,設大隊長、會計、小隊長等。次年設黨支部書記及團、婦女、民兵組織。是年大隊牲畜22頭、羊84隻下戶餵養。1963年改大隊核算為2個小隊單獨核算。下鄉幹部幫助搞清工分等“三清”工作。1964年初開展清庫,清賬、清工分等當年 “四清”工作,經濟問題有所稽查。同年大牲畜、羊收回集體餵養。1965年9月縣派工作隊員駐村搞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嚴肅查處大小隊幹部違紀行為,“三定”退賠800餘元。同時重新複議階級成份,劃地主4戶,中農9戶,余為貧農、下中農;又成立貧協會。1966年6月底,運動結束。同年秋,“文化大革命”初起,部分社員燒神龕、舊契約等“四舊”。大隊幹部組織社員認真學習毛主席著作《為人民服務》等文章。1967年推行大寨大隊評工記分管理辦法。青年社員和大隊幹部成立紅衛兵組織,但未有活動。1968年改大隊管委會為大隊革命會,大隊長為大隊主任,其餘村級組織不變。1970年戰備中打地道1條。1971年由大隊幹部傳達批判林彪反黨叛國檔案精神。1976年唐山地震後,部分村民院內夜睡防震十數天。9月毛主席逝世,大隊組織社員悼念。1978年大隊幹部傳達批判“四人幫”篡黨奪權罪行檔案精神。同年恢復稱大隊管理委員會,大隊長。1979年冬,下鄉幹部組織社員學習中共中央關於農業生產責任制的檔案精神,討論責任制問題。1980年春、夏初大旱,夏至後搶種黍子等,收成基本不減。冬季,下鄉幹部又組織學習包產到戶有關檔案精神,具體研究實施方案。1981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有49戶社員承包口糧田、勞力責任田1040畝,大畜、羊及畜圈、畜力小平車作價抓鬮 賣給社員。年上繳承包費0.3萬元。1984年改大隊為村,設村民委員會,由村民三年選一次。有村委會主任、會計、民兵連長、治保主任以及共產黨支部書記、團支部書記、婦代會主任。1995年夏秋之季遭淫雨,部分土窯坍塌或致危。政府救濟椽、檁及煤炭等,安然渡災。1997年有共產黨員7人,有村幹部4人,分別為村委會主任、會計、村共產黨支部書記、民兵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