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46年8月在烽火戰爭年代參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1947年12月入三野無線電報務學校學習。曾擔任過文工團員、無線電報務員、報務主任、參謀、通訊主任等職。參加過萊蕪戰役、孟良崮戰役、淮海戰役等,渡江戰役後到第三野戰軍司令部集中台工作,負責聯絡第七兵團、十兵團、30軍、21軍、31軍等電台聯絡,經他手發出數千份戰報,當時電台發報機功率很小,只有15瓦,聲音極小,他想盡一切辦法和下屬兵團部和軍指揮機關保持不間斷的聯繫,真正做到首長的千里眼和耳目,為解放上海、浙江、福建創造了有利的指揮條件。1950年毛主席號召“建立一支強大的人民空軍”,他從陸軍調到福建前線空軍工作,後來又調到空軍三師擔任過報務主任、參謀、通訊主任等職。
人物平生
1955年授予解放獎章,後獲淮海戰役紀念章、中原紀念章、渡江紀念章各一枚。曾立過三等功、多次受過不同的獎勵。1979年為加強政法隊伍建設。他轉業到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當法官。為了培養法律教師,他被組織上指名去中央政法幹校學習,回杭後擔任法律老師,培訓政法系統在職幹部。1982年軍委規定“第四批軍隊轉業幹部,在未到地方前要學習半年法律知識才能到地方工作”。他擔負一軍軍部直屬單位,浙江軍區,獨立一師,一軍一師,駐杭海空軍轉業幹部的刑法教學。半年講課,不收分文,為部隊服務,受到讚揚。南京軍區出版的《人民前線報》刊登表揚說他是轉業幹部的楷模。離休後,為發揮餘熱剛開始到杭州江南律師事務所當律師後又到浙江省政法聯律師事務所當律師,從事律師工作十三年,至今仍擔任政法聯律師事務所顧問。在六十年的革命生涯中,從一個不懂事的娃娃,在黨的培育下成長為一名軍官、法官、律師,對黨忠心耿耿,對革命無限忠誠,對共產主義信念堅定不移。在戰爭年代,轉戰南北、出生入死、勇敢作戰、不怕犧牲。在和平時期、以身作則、忠於職守、兢兢業業、艱苦奮鬥、勤奮工作,表現了一個共產黨人的品質和風格,能團結同志,關心部屬,聯繫民眾、平易近人,在工作中善於走民眾路線,廉潔奉公、大公無私、為人正派、始終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從不計名位高低。見困難就上、見名利就讓,為人善良,本分公道,誠實坦率,為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為社會主義建設嘔心瀝血,竭盡全力,作出了很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