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險種類別:綜合保險
繳費方式:一次性繳清
適用人群:凡參加高爾夫球運動的球員均可作為本保險契約的被保險人。
保險責任:
本保險對於被保險人在保險單列明的地點範圍內,參加高爾夫運動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下列各項責任、損失和費用在保險單列明的賠償限額內按本條款規定進行賠償:
(一)第三者責任:被保險人在參加高爾夫球運動中,因過失導致發生意外事故(包括球車事故),造成第三者(包括球場的雇員和財產)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以及必要的訴訟及其他費用。但對於球員及其家屬或受僱人(不包括球童)的身體傷害或死亡、或球員及其家屬或受僱人(不包括球童)自用、租用、代人保管或管理的財物的損失,本保險不負責賠償。
(二)衣物行李球具損失:被保險人的衣物行李及球具在參加高爾夫運動期間置存於球場指定的建築物內的保管處所,因火災、雷電或盜竊(經出險當地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三個月未查明下落的損失)所致的損失。但對於球員的衣物行李因破舊、鼠咬、蟲蛀或固有瑕疵以及非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本保險不負責賠償。
(三)球桿斷裂:被保險人的球桿在使用過程中破裂或折斷導致的損失,此須提供斷裂球桿照片及球場證明。但對於球員的球具因破舊或固有瑕疵以及非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本保險不負責賠償。
(四)球童特別費用:球童為被保險人服務過程中因發生意外事故受傷後的醫療費用。
(五)中暑:被保險人在運動過程中發生中暑後的急救及醫療費用。(六)一桿進洞費用:球員在參加高爾夫比賽中,由於“一桿進洞”後發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