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工作前,曾在本村青救會負責,參加工作後,先後任墾利縣區委青年幹事、宣傳幹事,墾利縣委宣傳部幹事,臨河區委組宣科長、副書記,墾利縣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縣委委員、縣委常委、墾利縣委宣傳部部長。1956年墾利、利津並縣後,任利津縣委常委、縣委文教部部長、縣委辦公室主任,並一度兼任新台區委書記。1958年利津併入霑化縣後,任霑化縣委常委、政研室主任,後相繼擔任聯合公社、聯合農場黨委書記,廣北農場黨委書記等職。1980年至1988年1月任墾利縣革委副主任,縣委常委、墾利縣政府副縣長、黨組副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1988年1月當選東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1993年12月離休。
離休後,積極發揮餘熱,努力奉獻。在擔任東營市老齡委員會主任期間,為老年人事業和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同時,他關心青少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先後擔任市直三所學校的校外輔導員和全市少先大隊校外總輔導員;並被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人民醫院聘為義務監督員。
多年來,高樹林關註失學兒童,奉獻愛心。在個人經濟並不富裕的情況下,向利津希望工程捐款1萬元;同時在利津縣北嶺鄉設立“樹林助學基金”,分期分批救助失學兒童;並堅持資助4名學生,每人每年200元,直到高中畢業。
高樹林在上世紀80年代任職期間,多次被評為尊師重教先進個人,普法工作先進個人,受到省、市表彰。離休後,被評為關心下一代工作先進個人和全國離休幹部先進個人,分別受到山東省和中央組織部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