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介紹
教育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會是2010年成立的全國一級社團,經國務院批准、民政部登記、教育部主管。協會的理事長由趙沁平副部長擔任,秘書長由王熾昌司長擔任。協會主要負責教育部等有關部門提供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的相關服務工作,建立與用人單位的交流合作平台,為企業發展提供人力支持。
為能更好的促進校企結合,落實套用型技能人才培養項目,實現企業參與教育,教育服務社會,本協會下設校企合作委員會,負責在全國範圍內指導與組織校企合作工作。該委員會將聯合行業優秀企業、用人單位等,將企業標準的崗位要求,先進的生產工藝流程引入高校,實現高校教學改革、企業人才儲備、學生畢業頂崗的多贏局面。
校企合作委員會建立全國高校與企業的交流平台,以積極開放的心態歡迎各高校與企事業單位加入,現將申報條件與會員權益等公示如下:
一、入會條件:
擁護協會章程;
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在所處行業或領域有一定影響;
願為促進大學生就業貢獻力量;
無違法等不良記錄;
無負面社會口碑;
願意履行會員的權利義務。
1.擁護協會章程;
2.有加入協會的意願;
3.在所處行業或領域有一定影響;
4.願為促進大學生就業貢獻力量;
5.無違法等不良記錄;
6.無負面社會口碑;
7.願意履行會員的權利義務。
二、入會程式:
擁護協會章程;
提交單位會員申請表;
由協會秘書處評估;
協會通知申請人評估結果;
未通過,申請程式終止;
通過,申請人繳納會費;
協會頒發會員銅牌及證書。
1.擁護協會章程;
2.提交單位會員申請表;
3.由協會秘書處評估;
4.協會通知申請人評估結果;
5.未通過,申請程式終止;
6.通過,申請人繳納會費;
7.協會頒發會員銅牌及證書。
三、會員活動:
崗前培訓進課堂,引導企業建立行業崗位人才培養標準;
百企高管進校園,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及個人影響力;
售前售後進校園,開拓校園市場,完善售後服務;
全國套用型人才綜合技能大賽,選拔人才,發掘創意;
萬企千校網路平台,搭建線上人才技術交流合作平台;
共建校內校外實習基地,為發展儲備後續人才;
其他由會員提議的促進校企合作發展的活動。
1.崗前培訓進課堂,引導企業建立行業崗位人才培養標準;
2.百企高管進校園,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及個人影響力;
3.售前售後進校園,開拓校園市場,完善售後服務;
4.全國套用型人才綜合技能大賽,選拔人才,發掘創意;
5.萬企千校網路平台,搭建線上人才技術交流合作平台;
6.共建校內校外實習基地,為發展儲備後續人才;
7.其他由會員提議的促進校企合作發展的活動。
四、會員權益:
1.會員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可公平、平等地參與獎項評選。
2.所有成員對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3.優先享有協會服務及獲得資料
4.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5.企業作為教育部協會的會員,對其外在形象有所提升
6.通過會員活動會議等,與其他企業高管、高校領導建立交流圈,實現校企合作、企企合作,資源共享
7.藉助協會的教師學生資源,解決企業的人才招聘,科研合作,售前售後等校企合作難題
8.與名企高管直接對話,或參與協會舉辦的名企高管行業培訓講座等
五、會員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制度,執行協會的決議,維護協會合法權益,維護協會形象及聲譽。
2.保質保量地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3.及時向本協會反應情況,提交有關材料,積極參加和支持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按規定繳納會費。
六、會費標準:
會費標準:
會長單位
副會長單
常務理事
理事單位
個人會員
註:按照官網會費標準
七、退會:
會員自願退會,退會時請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屆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退會不返還已交納的會費;
除名
1.會員如果1屆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2.退會不返還已交納的會費;
3.除名
會員如有下列行為,協會將終止其會員資格,向社會公示且不返還會費:
有違法、違規行為;
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行為;
未經協會許可,擅自使用協會名義開展活動;
有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
1.有違法、違規行為;
2.有嚴重違反協會章程的行為;
3.未經協會許可,擅自使用協會名義開展活動;
4.有惡劣社會影響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