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簡稱“國家專項計畫”)
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 招生規模為5萬名
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簡稱“國家專項計畫”)由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學校承擔,招生規模為5萬名。
覆蓋全國832個貧困縣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區
國家專項計畫實施區域為832個貧困縣(包括所有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個團場),以及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河南、甘肅等10省區。考生具有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符合當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均可報考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國家專項計畫。
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
報考專項計畫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專項計畫實行單報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本科計畫在本科提前批結束後、本科一批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高職計畫在本科批次結束後、高職批次開始前進行投檔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畫調整為普通計畫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徵集志願方式錄取。
什麼是高校專項計畫?
答: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簡稱“高校專項計畫”)
招生計畫不少於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高校專項計畫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招生計畫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的2%。中央部門高校要將調減的特殊類型招生名額優先安排高校專項計畫。高校專項計畫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農村,考生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及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什麼是地方專項計畫?
答: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生專項計畫(簡稱“地方專項計畫”)
招生高校為本地所屬重點高校
地方專項計畫由各省(區、市)本地所屬重點高校承擔,招生計畫原則上不少於有關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規模的3%。地方專項計畫實施區域、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由各省(區、市)因地制宜確定。
報考條件
(1)符合本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招生規模
招生計畫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高校專項計畫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
招生任務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承擔,安排招生計畫不少於有關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規模的2%.
考生資格審核
專項計畫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各省(區、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建立省、市、縣三級的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
已實施戶籍制度改革不再區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省(區、市),要根據本地推進城鎮化進程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確定本省(區、市)農村的區域範圍,並據此進行考生戶籍資格審核,配合有關高校進行資格複查。城鄉區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有關標準
高校名單
(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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