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高尚書

高景(1607~1681)字似斗,清.直隸新安縣留村人。

高景(1607~1681)字似斗,清.直隸新安縣留村人。順治2年(1645年)舉人,次年成進士,初授湖廣道監察御史。巡按宣府、大同,因公事失誤降職回籍。順治5年(1648年)創建文昌祠,主修《新安縣誌》八卷。六年(1649年),新安鄉人數千起事,乘大水以舟船泊城外,高景盡心守御城池,出兵突然襲擊,殺其首領,餘眾皆散。因鎮壓農民起義有功,於是復高官,補山東鹽運司經歷。不久提拔京師任職。先後做過太常寺卿、通政使、兵部、刑部、戶部侍郎,直至刑部尚書。高景在刑部較久,熟悉刑名,判獄精明,以寬大為本。十八年(1661年)江南巡撫朱國治指蘇南在籍文武士紳舉人監生等一萬三千多人因‘抗糧’,全部斥革,其中被捕者三千人,最初決定全部提至京師審結,高景和同僚一起力爭,使這些人得以在當地結案,當時朝廷下令凡犯罪官員出錢修造城池,可免罪復官,過去官員皆紛紛鑽營,高景不同意這種做法,結果反被人陷害,罷官而歸。康熙二年(1663年)高景捐資重修明倫堂。五年(1666年)創建義學。康熙十八年、十九年,康熙帝兩次巡歷,水為白洋淀至安新,高景前往迎駕,受到康熙的慰勞,賞給他莽裘、蟒袍,並賜《日講四書解義》。二十年(1681年)病故。御題《恩褒尚義》四字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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