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3、組織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農業發展、工業技術創新、社會發展、科技攻關等重點科技計畫,以及“星火”、“火炬”、成果推廣等重點開發計畫的制訂和實施。4、負責科技成果申報、鑑定、獎勵、推廣和科技保密工作,管理技術市場,協調和指導民營科技工作。
5、負責科技扶貧,科技軟科學研究以及科技統計工作。
6、管理、監督使用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
7、指導和協調全市科技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動行業的技術進步和推進科技體制改革。
8、協調管理科技信息、科技情報、分析測試、計算技術、科學器材等方面的科技服務工作、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
9、負責協調智慧財產權工作和專利工作。
10、負責市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制訂高州市防震減災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地震綜合對策研究,地震震情監測。
11、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提高社會的防震減災意識。
12、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科技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