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經歷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上海淪陷時到上海慈興難民所避難,在難民所主動為難民服務並宣傳抗日救國思想。在難民所由地下黨員諸敏動員參加了革命。1939年4月被介紹到駐紮在澄西的新四軍葉飛部老六團(對外稱江抗二路地方武裝部)工作,先後參加蘇錫常地區的顧山、滸墅關、安家舍等戰鬥,1940年10月被吸收入黨,派到澄西縣任軍事工作和通訊總站政治指導員,為爭取地方實力派大刀會,他自告奮勇獨自一人前往該會總部宣傳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時,被該會總部人員砍了3刀,落下跛足殘疾。後被調地方工作,任澄西縣二區區長。1941年5月起先後任山南縣抗日民主政府軍事科長、副縣長。1945年10月抗日戰爭勝利後,地方黨政軍人員隨新四軍北撤蘇中地區,他被留守江南,任中共丹北中心縣委委員,江南留守處軍事部部長,帶領短槍隊活動在金丹武地區。1948年8月中心縣委決定建立中共金丹武工委,以迅速恢復金丹武和長滆地區的工作,受命任工委書記,他通過地方人士找回外出隱蔽的留守人員,重建武裝,迎接解放軍渡江南下。1949年4月蘇南解放時在金壇收繳武器、接收國民黨黨政軍機關。5月調丹陽縣任第一副縣長。1950年7月任鎮江專員公署民政處處長,1952年6月民政處改民政科,任科長。1952年10月起先後任中共丹陽縣委代書記、書記。1954年7月起先後任中共鎮江地委城市工作部部長、工業部部長,1955年6月任地委常委、專員公署專員。1956年8月至1957年12月任地委副書記,期間在中共中央黨校高幹部學習1年。1958年1月任中共鎮江市委第一書記,兼任市政協主席。1961年11月中共鎮江地委設立書記處,任書記,兼任地委農村工作部部長。1963年2月起至“文化大革命”任地委副書記。“文化大革命”遭批鬥,1978年11月恢復工作,調蘇州地區行政公署任副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