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骨腫瘤或瘤樣病變以手術刮除或切除為主。手術力求徹底,以免復發或引起惡變,但應儘量保留肢體功能。對於惡性腫瘤則應以搶救生命為主,只有在不降低生存率的前提下,才可考慮保留肢體的問題。目前常用的手術方法有刮除術、切除術、截除術、良性骨腫瘤或瘤樣病變以手術刮除或切除為主。骨瘤段肢體切除和遠端再植術、截肢術、和關節離斷術。
刮除術是將包含腫瘤的骨壁切開,將其中的腫瘤組織刮除乾淨。本手術適用於掌指骨的內生軟骨瘤、骨囊腫、骨嗜伊紅肉芽腫和範圍較小的骨巨細胞瘤。腫瘤刮除後所遺留的空腔可用植骨塊充填。
切除術是將向骨外突出生長的腫瘤自其基底部切除的手術,主要適用於骨軟骨瘤。切除應包括該腫瘤的軟骨帽蓋、包圍帽蓋的纖維組織和全部基底。
截除術是將腫瘤所在的一段骨幹整段切除。適用於破壞範圍較大的巨細胞瘤和一些低度惡性的腫瘤如纖維肉瘤、軟骨肉瘤等。骨幹截除後所遺留的缺損有的不需修補如腓骨近端和尺骨遠端,大多數則需要用人工關節、異體骨或自體骨進行修補。
腫瘤段肢體切除和遠端再植術是斷肢再植術的新發展。將腫瘤所在的一段肢體包括皮膚、肌肉、神經、血管和骨骼整段切除,再將遠端肢體移植到近端去。本於術適用於上肢低度惡性的腫瘤如纖維肉瘤,軟骨肉瘤等。
截肢術或關節離斷術是殘廢性手術,必須經過周密研究,充分討論,確屬必要才能施行。手術目的在於搶救生命,因此,一經決定,不應拖延時間,應儘早施行。對於已有內臟轉移的晚期惡性腫瘤,局部瘤體巨大、疼痛嚴重的,為了減少痛苦,也可作姑息性截肢。
根治惡性骨腫瘤,並保存完好肢體這項世界骨科難題,最近已被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唐都醫院骨科範清宇教授攻克。他成功地套用了微波治療萬例惡性骨腫瘤患者、完好保存病人肢體的新手術。
惡性骨腫瘤傳統的治療方法是截肢配合化療,但復發率極高。近年來世界上興起微波治療癌症,但因一些難點尚未解決,微波只作為一種輔助治療方法。
范清宇教授1988年赴美國紐約大學骨科醫院深造,刻苦鑽研惡性骨腫瘤根治技術,並主持400多例手術。回國後,他加緊進行微波體內滅癌研究。1994年7月6日,他為甘肅一名30歲的男性工人施行了第一例手術。他先將腫瘤與周圍組織分開,用18根微波天線做局部加熱,溫度可達80℃至108℃,而正常組織採用對流水冷卻循環,鋁鉑和隔熱材料纏護等方法,溫度保持在39℃以下,持續一小時,癌腫全部消失。病人術後10天即可下床活動,肢體完好如初。
隨後他又成功地作了2例手術。經國際在線上檢索屬世界首創。